很多朋友对于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和清查流动人口出租屋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人员。流动人口管理所是指管理流动人口的部门,通常以“区”为行政职能区域划分。其主要工作如下:
1、负责区域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做好调查研究,提出全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主导意见。
2、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所和区级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协调解决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具体问题。
3、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定期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基础性工作。
4、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劳动技能培训、子女义务教育、儿童计划免疫、计划生育等服务工作,健全维权保障机制,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5、协调、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开展社会治安、计生、劳动、出租私房等公共管理工作。扩展资料流动人口可以分为流入人口和流出人口,流入人口是指来到该地区的非户籍人口,流出人口是指离开该地区到其他地方居住的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根据流动性可以分为常住流动人口和短期流动人口,常住流动人口一般指在该地区居住较长的一段时间(如5年)。
是: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下设的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和研究;解决本市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等工作
一、办理对象1、年满16周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因务工、经商、就学等拟在本市居住30日以上的,应当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的,不再另行办理居住登记;2、用人单位或者学校提供住所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学校分别到用人单位、学校所在地或者住所所在地的受理机构办理居住证。除此规定以外的人员由本人到居住地的受理机构办理居住证。注:个人居住证办理流程:当事人到居住地所属社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也可到所管辖公安派出所,进行居住登记和申办《武汉市居住证》。二、办理所需材料1、本人二代身份证及户口本;2、居住在居民家中应提供户主的户口簿;3、居住在房屋出租户的应提供与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业主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4、与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员办理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交房屋所有人或者承租人身份证明;与非武汉市户籍的承租人共同居住还应当交验承租人的居住证;5、18-49周岁的育龄妇女须提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6、在本区购房自住的需提供房产证土地证(审原件收复印件)。三、办理流程申请人到居住地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服务站或派出所登记填表;申领人递交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录入基本信息;申领人领取领证回执用二代证阅读器采集申领人照片。四、办理时限申办、补办、换领居住证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居住证延期、居住证非主项信息变更当场办结。居住证一人一证,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丢失补领、损坏换领居住证的证件工本费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按预约时间或之后在指定地点领取证件。
1.规范出租屋管理,落实市政府对外来人口“流动有序,管理有法,教育有方,服务有效”的要求。
2.以管理为抓手,以服务为目的,全力保障流动人员合法权益。
4.为流动人员安居乐业保驾护航。
5.保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服务地方经济建设。
6.加强流动人员登记管理,维护流动人员合法权益。
1、主要任务是:一、贯彻党关于群众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部署规定,推动社区群众工作。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转送交办信访事项,协调信访案件的有效处理。
2、三、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对辖区治安重点区域和突出治安问题进行协调。四、协调区司法局派驻人员和村委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做好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工作。五、协调区禁毒办派驻人员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落实各项禁毒工作措施。
3、六、协调区流管办所属人员开展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登记备案和日常管理工作,做好流动人口数据采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流动人口居住证办理工作,切实做好流动人口服务和社会化管理。七、组织开展辖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的社会风险评估。
、填写《福建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现场领取填写)
(1)居住在自有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明、购房合同或者土地使用证、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等合法证明;
(2)居住在亲友家的,需提供(亲友)有效产权证明文件及双方身份证;
(3)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产权证明复印件或房屋租赁合同;
(4)居住在用人单位宿舍的,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5)居住在学校的提供学生证或者就读学校出具的连续就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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