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项目表有哪些内容呢(工伤赔偿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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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项目表有哪些内容呢(工伤赔偿列表)

一、工伤补助最新标准

1.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工伤赔偿2023计算公式

工伤赔偿标准,即依法为受伤职工及其亲属制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工伤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对劳动者来说,无论用人单位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只要能够认定为工伤,均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待遇依据伤情程度而有所区别,部分项目的赔偿金额每年都在更新,因此,掌握最新的赔偿标准十分必要。今天,让我们一起来了解2021年最新的工伤赔偿项目及其计算方法。

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住院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给予住院伙食补助费,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

(三)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费、食宿费

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经办机构同意,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标准由统筹地人民政府规定。

康复治疗费,凭票据据实结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费用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且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治疗。

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且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等产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说明: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评定伤残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护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每月护理费=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支付比例。支付比例标准如下:

(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每月伤残津贴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一级至四级伤残,应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按月享受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1)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五级至六级伤残,应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3)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注:本文所称本人缴费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缴费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缴费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九)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劳动关系终止时,劳动者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计算方式: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计算方式: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计算方式: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计算方式: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说明:五级至十级伤残情况下,劳动关系仅能因以下原因而终止: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享受前述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

标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

注:2021年2月28日,据国家统计局最新发布数据,2020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3834元。

职工因工死亡的,由该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本人缴费工资×发放比例。发放比例如下:

(1)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职工的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其中,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包括遗腹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如职工在停职留薪期内或期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如下规则享受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职留薪期后死亡

(4)关于工亡待遇的特殊规定: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因工死亡的规定发放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就是2021年最新工伤赔偿项目标准的有关知识。如您喜欢本文,欢迎收藏转发。若您有任何疑问,欢迎留言讨论。

附:2021年上海市最新工伤赔偿标准计算表

凭票据据实结算。费用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费用凭票据据实结算。费用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由社保经办机构与器具配置机构结算

享受工伤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待遇。

(停工留职期一般为12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24个月)

用人单位负责护理,用人单位未安排护理的,劳动者可安排护理,护理费向用人单位追偿。

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比例

注:截至2021年3月6日,2020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暂未公布,2019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80元

鉴定结论不变的,由提出鉴定的一方支付

鉴定结论改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各通用项目适用于因工受伤、残疾和死亡等伤情。

(每月伤残津贴适用于难以安排工作的)

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发放月数

注:截至2021年3月6日,2020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暂未公布,2019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80元

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月数

注:截至2021年3月6日,2020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暂未公布,2019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80元

劳动合同终止时举例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不足年限每减少一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减少20%。

上海市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

注:截至2021年3月6日,2020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暂未公布,2019年上海职工月平均工资为9580元

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20

注:根据国家统计局最新数据,2020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834元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项目工伤险都保什么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主要部分,包括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

工伤医疗待遇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

(1)工伤医疗费用。工伤职工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工伤、职业病,所需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康复性治疗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费用支付也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用一般采用限额支付方式。

伤残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给本人补助金。一至十级伤残职工一次性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24~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2)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或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其他待遇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停工留薪待遇等。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亡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工亡职工家属可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标准为48~60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各地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规定,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

(2)丧葬补助金。工伤职工家属可领取专项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其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可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抚恤金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支付。具体标准是: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供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只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公务员在工作期间受伤其参照的标准与其他员工受伤的标准是一致的,都是按照国家劳动法中规定的关于工伤待遇的相关条款。在治疗结束后,双方可以根据赔偿的金额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地按照协商内容执行,没有达成一致的,可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

OK,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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