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哪些情形应加收税收滞纳金,以及税收滞纳金征收制度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是促使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强制执行方式。滞纳金计算公式为:滞纳金金额=滞纳税款×滞纳金比例×滞纳天数。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一般是指行政执法机关和具有合法金融经营的公司,才有权收取滞纳金,而收取滞纳金一般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拖欠税款,就是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缴纳税款,这种情况,税务局就有权收取滞纳金,第二种,在双方同意之下签订了合约,而另一方违约了,在合约期间欠费未履行合约内容,那么也可以收取滞纳金,比如电信。
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如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另外《水资源费征收办法》中也有类似的规定。因为滞纳金这一概念是属行政法规的范畴,因此,在民商事裁判文书中涉及民事责任的承担时是不应该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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