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什么是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以及爷爷奶奶算是监护人吗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学生的学籍信息中监护人一般填写父母(第一监护人和第二监护人),不用填写职务。如果父母离异,单亲家庭也可以只填写父亲或者母亲(只填第一监护人)。如果特殊情况,父母不能作为监护人,那么可以填写祖父母,外祖父母或者其他亲戚。可以两个,也可以只填写一个。
要填写二个,这是幼儿还不能独主自主的生活,为了确保孩子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在第一时间内联系上亲属,因此在填表时要填二个。
1、法律意义不一样:家长其并非法律术语,学校常见称呼,但与法律上的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范畴比较近似,属于监护人或法定代理人的一部分。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上监护人并没有区分为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作为父母均是监护人,没有第一、第二之分。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根据《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
1、第二监护人的意思就是除父母以外的其他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2、(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监护人应当正确履行其监护职责,不履行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1、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应当由其父母担任,如父母死亡或者无监护能力的,按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祖父母、外祖父母;②成年的兄、姐;③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因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别称是:爸爸,妈妈,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等。
2、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按照下列顺序由以下人员担任:①配偶;②父母;③成年子女;④其他近亲属;⑤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3、未成年人或者精神病人没有上述范围的近亲属或近亲属丧失监护能力的,有关单位或居委会、村委会可以从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其他近亲属、朋友中指定监护人。当近亲属对于由谁担任监护人发生争议时,有关单位、组织可以进行调解并从他们中间指定监护人。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4、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因故暂时无法行使监护权,可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他人承担。受委托担任监护人的人为委托监护人。在此情形下,除有特别规定之外,被监护人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仍由法定监护人或指定监护人承担,但委托监护人对此确有过错的,应承担连带责任。
关于什么是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的内容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