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前置条件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前置条件以及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申请采砂的,应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以便审查: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3、采砂申请人员基本情况:包括:申请人、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卫生负责人身份证号和安全培训资格证号,技术负责人情况。
4、符合要求的采砂机具、采砂船和运输设备的有关证书;
5、符合安全要求的采砂运输方案;
6、河道采砂与第三者有利害关系的,与第三者达成的协议或有关文件;料场堆放涉及土地、农道的,由当地政府签署意见。
7、砂石堆放地点合理性证明文件、弃料处理方式、采砂结束后现场清理和平整方案。
8、申请人提交上述复印件时,应当同时交验原件以便核查。
1、申请人向区(县级市)水利局提交申请。
(1)对资料不全的申请,区(县级市)水利局应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资料。
(2)对资料齐备的申请,区(县级市)水利局在20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需注明理由及依据),否决申请的应退回申请资料,初审同意的将有关资料上报市水利局。
3、经区(县级市)水利局初审同意的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由市水政监察支队对采挖施工方案进行调查评价,并向市水利局提交评价意见。
4、市水利局对申请的有关资料、初审意见和方案评价意见进行审查,并对现场进行实地查勘,并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
5、经审批同意的申请,由市水利局发放《河道采挖许可证》,属省水利厅审批的由我局加具意见后上报。
6、《河道采挖许可证》实行季度审验制度,需继续作业的持证人应在证件到期前10个工作日内将证件交所在区(县级市)水利局,并同时提交作业范围的河道地形图,由区(县级市)水利局和市水利局进行审验。
7、采砂管理费由区(县级市)水利局按实际采砂量向持证人收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在河道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或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2008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水利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管理体制按《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的规定执行。
其他河道采砂管理的职责分工是:水利部对河道采砂影响防洪安全、河势稳定、堤防安全负责,国土资源部对保障河道内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负责,交通运输部对河道采砂影响通航安全负责。
由水利部牵头,会同国土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统一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河道采砂的水上执法管理,要充分发挥交通运输部门执法机构的作用。
具体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事特定活动,依法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第八十一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在河道采砂有哪些法律法规规定
1、《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0]322号
第三十九条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河道采砂许可制度实施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影响河势稳定或者危及堤防安全的,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划定禁采区和规定禁采期,并予以公告。
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下列活动,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涉及其他部门的,由河道主管机关会同有关部门批准:
(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第四十条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必须按照经批准的范围和作业方式进行,并向河道主管机关缴纳管理费。收费的标准和计收办法由国务院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三条河道采砂必须服从河道整治规划。河道采砂实行许可证制度,按河道管理权限实行管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级水利部门与同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由所在河道主管部门或由其授权的河道管理单位负责发放。
第四条采砂单位或个人必须提出河道采砂申请书、说明采砂范围和作业方式,报经所在河道主管部门审批,在领取河道采砂许可证后方可开采。从事淘金和营业性采砂取土的,在获准许可后,还应按当地工商、物价、税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河道采砂必须交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第七条河道采砂管理费用于河道与堤防工程维修、工程设施的更新改造及管理单位的管理费。结余资金可以连年结转,继续使用,其它任何部门不得截留或挪用。
第八条河道主管单位要加强财务及收费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收好、管好、用好河道采砂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按预算外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专户存储。各级财政、物价和水利部门要负责监督检查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效果。
5、各省市、地方制定的《河道管理条例》
砂石的产品质量必须合格,应先试验后使用,要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和试验单。使用前应按照品种、规格、产地、批量的不同进行取样试验。砂的必试项目有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碎石的必试项目有筛分析、含泥量,泥块含量,针、片状颗粒含量,压碎指标。对于用来配制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的砂石,还需做相应的项目试验。
1、采砂场五证是指:采砂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矿业权许可证和取水许可证。
2、采砂许可证是指经过相关部门审批的允许开展采砂活动的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指确保采砂场用地合法合规的许可文件;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是指对采砂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科学评估的文件;
4、矿业权许可证是指依法取得的开展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合法证书;取水许可证是指合法获得使用水资源进行采砂活动的许可证。以上五证都是采砂场合法运营所必须的证件,确保采砂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并能最大限度地保护环境。
1、向当地水行政部门提交河道采砂申请书;
2、提交申请书同时,需提交相关材料,如,营业执照及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河道采砂设备和相应技术人员的有关证明文件;河道采砂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及专家评审意见;与有利害关系的第三者达成的协议;
3、材料齐全,手续合法,相关部门就会审批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合法从事采砂;
4、主要行洪河道的河道采砂许可证由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一般行洪河道的采砂许可证由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审批。
2.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采砂作业机具照片、采砂区域位置图等其他材料审批范围和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河道(包括湖泊、人工水道、行洪区、蓄洪区、滞洪区)内采砂2、国家实行河道采砂许可制度,经河道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方可采砂,并缴纳河道采砂管理费。
根据《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河道采砂许可审批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填写河道采砂许可申请书,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申请材料。
2.采砂计划:申请人应当提交河道采砂的采砂计划,包括采砂量、采砂地点、采砂方式等。
3.采砂资质证明:申请人应当提供符合河道采砂资质要求的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采砂作业许可证等。
4.采砂设备和工具清单:申请人应当提供采砂设备和工具清单,包括采砂船、采砂机具等。
5.安全生产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交河道采砂的安全生产措施,包括采砂现场的警示标识、安全防护设施、应急预案等。
6.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申请人应当提供河道采砂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包括采砂对水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影响分析和评估结果。
7.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还应当提供其他相关材料,如采砂合同、采砂许可证、采砂船舶证书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和不同情况下所需的材料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要求可以参考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
文章分享结束,办理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前置条件和河道采砂许可证有效期的答案你都知道了吗?欢迎再次光临本站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