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共同连带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共同连带保证和连带共同保证以及共同连带保证人之间可以互追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保证责任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2、这二者的区别主要是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
3、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1.产生原因不同:补充责任是在补充责任中,补充责任人有催告和先诉抗辩权;连带责任是在连带责任中,各责任人均应承担全部给付。
2.责任范围不同:补充责任可向主债务人追偿,但自己应负担部分;连带责任可进行内部追偿,但各责任人均应承担全部给付。
同一债务既有连带保证又有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主张债权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也可以要求连带保证保证人承担,同时也可以要求债务人和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一起承担;但是,在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保证人无能力承担时才可以要求一般保证保证人承担,因为,一般保证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担保当然承担责任。是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要看担保合同。《担保法》第七条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第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1.担保分为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一种是连带担保。一般汽车贷款协议中,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利益,格式合同中都会规定担保为连带担保。你可以看看你签的那份合同有没有明确写明是连带担保。如果没有明确,法律规定默认为连带担保。负连带担保责任的担保人,如果被担保人不能偿还债务,债权人不用启动法律程序,可以直接要求连带担保人承担债务。相反,如果是一般担保,只有在债权人向法院告诉了,证明债务人无法偿还债务的时候,方可以要求担保人偿还债务。
2.一般担保与连带担保之间的区别就在于一般担保要求债权人启动法律程序向债务人主张不能满足后,方可以向担保人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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