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的情形有(不能风险代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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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实行风险代理的情形有(不能风险代理的)

一、风险代理前期需要收基础费用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风险代理要不要收基本代理费,法律是没有规定的,一般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

2、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3、(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4、(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

5、第十三条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

6、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

二、风险代理和代理的区别那个更加好

1、风险代理的对象多是疑难复杂,特别是执行难度比较大的案件,否则委托人不会同意风险代理。

2、代理结果与律师报酬及投资回收密切联系,即律师不仅要承担收不到代理费的风险,还要承担投资损失的风险。这促使办案律师不得不加强责任心。

三、风险代理收费标准

1、风险代理分为部分风险代理和全风险代理。

2、部分风险代理:前期支付一定基本律师费用后,再根据结果按比例支付律师费,此比例低于上述全风险代理。

3、全部风险代理: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与律师协商确定,一般根据案件结果按比例收费,一般不超过合同标的额的30%。

四、律师能否做风险代理业务

1、《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

2、(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规定:“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第十三条规定:“实行风险代理收费,律师事务所应当与委托人签订风险代理收费合同,约定双方应承担的风险责任、收费方式、收费数额或比例。实行风险代理收费,最高收费金额不得高于收费合同约定标的额的30%。”山东鲁平律师事务所张其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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