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是什么(什么情况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大家好,关于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是什么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什么情况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行政复议的概念和原则是什么(什么情况可以提出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应是那个单位受理,它和行政诉讼有区别吗

1、行政复议应是那个单位受理,它和行政诉讼有区别吗?

2、当事人对于行政决定不服,可以到作出决定的上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假如复议维持,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诉讼。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行政复议程序比较容易,而且没有任何费用,但维持的几率大于行政诉讼。行政诉讼程序复杂,收取费用,法律效力强于行政复议。在此请你注意的是,现在现在复议和行政诉讼维持的几率都非常高,这就是说的,行政官司比较难打的原因,我们应该认真面对的,要有心理准备,打这样的官司要有信心。(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有哪几点

1、程序法定原则;它是指行政法律关系双方主体都必须依法定程序作出行为。程序必须用法律形式进行规范化、系统化,要符合法律要求。

2、相对方民主参与原则;它集中体现为相对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参与听证权、陈述申辩权、复议申请权等受法律保护。

3、行政效率原则;它集中体现为精简程序环节、减少行政浪费、明确办事时效、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不停止执行。

4、程序公正原则;它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合理地处理公共利益与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并在程序上平等地对待相对方。

三、行政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含义是什么

1、经复议的行政案件,复议机关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可能成为被告的是:

2、B.改变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案件经复议由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对人不服的,可以以复议机关为被告人提起诉讼。

3、行政复议机关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依法行政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什么

1、依法行政原则是对行政机关及其行政公务人员从事行政管理活动的基本要求,在理论上往作为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来看待。关于依法行政原则的内容,我国行政法学界一般又将其分解为两项原则,即行政合法性原则和行政合理性原则。

2、一是行政主体合法;二是行政行为合法;三是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四是程序合法。

3、行政适当主要是针对自由裁量行为。一是行政行为要符合法律授权的目的,即满足公共需求、实现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权益。二是行政行为要有充分、客观的依据。三是充分考虑一切相关因素。四是不应考虑一切不相关因素。五是不得违反客观规律。六是符合习惯与伦理。

4、行政公正要求:一是制定法律规范作为禁止行政主体肆意妄为的前提;二是法律平等,即法律对一切相同的情形相同对待,法律对一切不相同的情形则不相同对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是凡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行政人员一律要回避参与相关行政行为;四是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益的决定时必须听取相对人的意见,行政机关要为行政相对人依照法律和程序行使辩护权提供保护和必要条件。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lushi/471628.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