侦查终结的几种不同处理方法(侦查终结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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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终结的几种不同处理方法(侦查终结条款)

一、侦查终结和结案区别

侦查终结是侦查机关已经侦查完毕,它包括现场勘查,物证搜集,人证到位,是否可以将案件移送检查机关审查起诉,侦查终结并不是结案,结案是案件已经执行到位了,案件的结束是指程序上的终结,它包括检查机关起诉,法院的审理判决,已及对被告人的判决和执行落实判决等的到位,

二、侦查终结的含义是什么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

三、刑事案件终止侦查什么意思

1、公安机关终止侦办决定意味着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就此结束。

2、公安终止侦查就代表人民检察院已经受理审查案件了,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出现终止侦查的情形时,要制作侦查结案报告,然后将案件答卷到检察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侦查人员应当制作结案报告。

四、刑事案件立案后有哪几种方法

1、公安机关可以先刑事拘留现行犯罪分子或者重大嫌疑人;

2、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

3、公安机关认为被拘留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三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提交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天。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五、公安侦查终结之后怎么处理

1、侦查终结并不代理结案,也不必然会将案件撤销,有许多案件公安机关是不了了之的。

2、但是,侦查,只要不采取强制措施,并不影响被侦查对象的正常的工作和生活,公安机关秘密侦查的对象多了,说不定我现在正被秘密侦查呢,也没有影响到我正常工作和生活呀。

3、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会影响你的生活,对于出国及结婚等民事行为不会产生影响。如果限制出境,那应该作出一种行政行为,要给当事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者其他通知文件的,如果没有通知,就是没有,不影响的。

六、中止侦查和终止侦查的区别

1.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

2.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行为能力的

PS:在侦查实践中,经常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形而导致侦查活动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此时既不能终结侦查也不能撤销案件就适用侦查中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并未“中止侦查”的相关表述,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修订)》规定,检察长可以决定中止侦查,待中止侦查的情形消失后恢复侦查。

PS:侦查终结后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但是并不完全意味着侦查的终结,有可能会被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

七、公安侦查终结移交检察院还侦查吗

1、一般不会,如果认为证据不充分的,会退回公安机关重新补充侦查。

2、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查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在刑事诉讼程序中分为立案侦察、提起公诉、审理判决、刑罚执行四个阶段。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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