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纳税评估概念的内涵是什么,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什么方法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税收风险管理是一种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是在全面分析纳税人税法遵从状况的基础上,针对纳税人不同类型不同等级的税收风险,合理配置税收管理资源,通过风险提醒、纳税评估、税务审计、反避税调查、税务稽查等风险应对手段,防控税收风险,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提升税务机关管理水平的税收管理活动。
在税收领域引入风险管理,是适应税源深刻变化的迫切需要,是提升税收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也是顺应现代信息技术发展潮流的必然选择。税务总局2012年7月启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提出构建以明晰征纳双方权利和义务为前提,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以专业化管理为基础,以重点税源管理为着力点,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现代化税收征管体系。2012年11月,省政府转发江西省地税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江西地税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正式启动。经过两年的试点运行,全省地税系统税收风险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有的地税部门、有的地税干部对风险管理的理解还不够深入,在风险管理的认识上还存在偏差,制约了风险管理的有效推进。
一、风险管理认识上存在的主要误区
从目前情况看,各地在风险管理的认识上存在一些误区,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有的认为风险管理削弱了一些部门的权利,触动了一些部门和个人的利益,存在抵触情绪;有的认为风险管理是故意找毛病、挑问题,对风险监控部门推送的风险任务不及时应对甚至置之不理或应付了事;有的认为风险管理是风险监控部门一个部门的事,在工作上不愿积极配合;有的认为在纳税人报送的涉税信息不真实不完整、第三方涉税信息未能充分获取的情况下,还不适宜开展风险管理;有的认为营改增明年就要全部到位,现在推行风险管理为时过早。
税收风险管理是对传统征管体制的一场“颠覆性的革命”,风险管理的推行,必然导致新理念和旧思维的碰撞,必然会存在理解上的不一致和认识上的不统一。如何走出误区,正确理解和认识税收风险:
1.正确把握税收风险管理的定位。
2.正确理解税收风险管理对提高征管能力的重要意义。
3.只有部门协同配合才能有效推进风险管理。
4.“营改增”不影响风险管理的开展。
5.开展风险管理可以多渠道采集利用信息。
1、通俗的讲,核定扣除的意思是,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是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规定的方法,核定出当期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2、核定扣除体系下,农产品的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进本同步,其应纳税额的产生过程比较均衡,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进项税额留抵的现象。
自查补税就是自己发现纳税额与实际不符补缴税款,常见自查补税情形如下:
一是纳税人通过自查程序在纳税申报期内发现纳税有误,并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补充申报缴纳税款;
二是纳税人通过自查程序发现已过纳税申报期的纳税事项有误,并补充申报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税局会通过大数据平台,区域同行业经营状况对比,查看电表等手段,来查看你的企业是否真实反映全部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的部分。
企业利用成本收入配比公式,部分收入做的是微利或者平销,与实际利润不符,小慧提醒:收入成本要配比,非特殊情况微利、平销、低毛利或者“倒挂”均会被纳入评估重点。
如果企业的扣除凭证里面有的是白条、有的是假发票、有的是个人消费相关的发票、有的是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凭证,那么一旦被发现,税务机关将对你的账务真实性进行通盘核查,甚至被处罚。
真实亏损企业也应该按要求进行纳税调整,正常情况下,企业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那么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项目是比较多的,但是实际情况却是未调整或者调整不全,那么你就被纳入评估重点了。
如果企业有个免税公司、有个应税公司,未将成本费用独立核算,造成应税公司大量亏损,那么可能出现大问题。
有上述行为的纳税人尽快前往税务机关补充申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税务机关主动介入,将丧失自查补报的机会,同时被加入“黑名单”以及交纳滞纳金。
自查补税就是自己发现纳税额与实际不符补缴税款,常见自查补税情形如下:
一是纳税人通过自查程序在纳税申报期内发现纳税有误,并在纳税申报期内完成补充申报缴纳税款;
二是纳税人通过自查程序发现已过纳税申报期的纳税事项有误,并补充申报缴纳税款及滞纳金。
税局会通过大数据平台,区域同行业经营状况对比,查看电表等手段,来查看你的企业是否真实反映全部经营活动,是否存在账外经营的部分。
企业利用成本收入配比公式,部分收入做的是微利或者平销,与实际利润不符,小慧提醒:收入成本要配比,非特殊情况微利、平销、低毛利或者“倒挂”均会被纳入评估重点。
如果企业的扣除凭证里面有的是白条、有的是假发票、有的是个人消费相关的发票、有的是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凭证,那么一旦被发现,税务机关将对你的账务真实性进行通盘核查,甚至被处罚。
真实亏损企业也应该按要求进行纳税调整,正常情况下,企业按照会计制度进行核算,那么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纳税调整项目是比较多的,但是实际情况却是未调整或者调整不全,那么你就被纳入评估重点了。
如果企业有个免税公司、有个应税公司,未将成本费用独立核算,造成应税公司大量亏损,那么可能出现大问题。
有上述行为的纳税人尽快前往税务机关补充申报,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一旦税务机关主动介入,将丧失自查补报的机会,同时被加入“黑名单”以及交纳滞纳金。
1、房地产课税估价的目的是为了保证国家税收公平合理,为了避免纳税人偷税漏税和税务机关课税不公平,双方都要求对房地产价值进行评估。为了做好房地产课税评估工作,作为房地产估价人员必须全面准确了解现有的房地产税种名称、纳税人含义、课税对象和征收范围、课税依据、税率水平、减税、免税对象等。特别要求注意适用税额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扣除项目和其他有关规定。如违反以上规定进行估价,其估价报告将不具备法律效力,其结论更不能作为课税依据。因此,课税估价的技术路线和方法必须严格按现有税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2、简单的说就是为了交税进行的房地产市场价值的评估
1、纳税评估的对象为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但在实际工作中不会对所有纳税人进行评估,而是有重点选择部分纳税人进行评估。
2、正确地筛选纳税评估对象,是优质高效开展纳税评估的首要环节,通常应依据税收经济关系的宏观分析、行业税负规律特征分析结果等数据,建立预警体系,确立重点评估对象,进而实施具体的纳税评估。
关于纳税评估概念的内涵是什么,纳税评估对象可采用什么方法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