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合同的管辖条款(合同 管辖)

今天给各位分享无效合同的管辖条款的知识,其中也会对合同 管辖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无效合同的管辖条款(合同 管辖)

一、公司注销后约定管辖条款有效吗

合同撤销后约定管辖内容有效。合同被撤销后,并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所以约定管辖的条款有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二、以协议的方式确定管辖权必须是

1、一、协议管辖的范围仅限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

2、二、协议管辖选择的法院,必须与合同有实际联系,不能选择与当事人和合同毫无关系的人民法院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在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五类中选择一个管辖法院。如果管辖协议约定不明确或者选择了两个以上法院,协议无效。

3、三、协议管辖只适用于第一审民事案件。对二审和再审民事案件则不适用。

4、四、协议管辖不能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举例来说,不能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的案件,约定选择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属于专属管辖的案件,即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港口作业中发生的诉讼、继承遗产发生的诉讼,都不能由当事人约定选择其他管辖法院。

5、五、协议管辖,双方当事人必须达成一致的书面协议。书面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前达成的选择管辖协议。合同无效并不影响协议管辖条款的效力。

无效合同的管辖条款和合同 管辖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本文链接:https://www.9gupiao.com/lushi/456838.html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