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广州生育保险办理流程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广州生育保险网上报销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1、登录广州市粤省事网站,选择“生育津贴”服务,填写个人信息和申请表格,上传相关材料。
2、接着,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将生育津贴打入申请人的银行账户。
3、最后,申请人可以登录粤省事网站查询申请进度和生育津贴发放情况。整个申请流程简单方便,申请人只需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格和上传材料即可。
(一)属于计划生育奖励假期或晚婚、晚育奖励假期以及看护假期,参保人不享受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支付产假工资。
(二)用人单位逾期未提供申请支付生育津贴资料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其参保人的生育津贴。
(三)参保人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用人单位停止为其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从停止缴费当月起,生育保险基金停止对用人单位支付生育津贴,欠缴费期间参保人的产假工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四)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不受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在本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五)符合规定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失业人员与退休人员可按规定享受本市生育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注:如参保人已休完产假,且享受待遇期间用人单位正常登记参保的,医保中心按月计发,一次性发放。
参保人王女士8月分娩,产假为8-10月,按时登记参保并缴费,单位11月申请津贴,则在12月发放8、9、10三个月的津贴。
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9〕12号)第十三条之规定。
吸引产、钳产、臀位牵引产:增加15天;
生育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15天;
怀孕满7个月以上发生死胎和早产不成活:75天;
怀孕2个月以上4个月以下流产:30天;
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流产:45天;
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复通手术:14天;
参保人因生育而导致死亡,享受生育津贴的假期按产前15天至死亡时的实际天数计算。
注:用人单位无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生育津贴以本单位本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
1、符合以下条件的在职职工,在产假(含计生手术休假)与申领待遇期间正常登记参保并缴费的,次月可发放生育津贴:
(2)分娩/实施计生手术前已正常登记参保,上月正常缴费。
2、参保人夫妇双方均为外国(境)籍人员的,申办生育待遇的次数(不包含终止妊娠、计划生育手术)最多不得超过两次。
1、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五条,职工应当享受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一年度平均工资确定,也就是说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当月未登记参保的,无法确定其用人单位平均工资,也就无法发放生育津贴。
2、因生育与医保合并,生育的待遇判断与医保一致,为当月缴费次月享受待遇,在参保人生育或计生当月已登记参保的前提下,产假期间,上月缴费,当月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参保人王女士8月分娩,产假为8-10月,如7-9月正常登记参保缴费的,则8-10月正常享受生育津贴,如7月没有登记参保缴费,则8月无津贴,9月不登记参保缴费,则10月无津贴,8月不登记参保缴费,则由用人单位支付津贴。
根据《广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医疗保障服务管理推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第五点:“对受疫情影响无法及时按月缴纳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用的,允许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收取滞纳金,疫情期间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就医待遇…”的要求,用人单位欠缴生育保险费期间,生育津贴暂不拨付,用人单位按规定补缴的,视同正常缴费,广州市医保中心将按规定进行拨付。
单位经办人向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影响期间,参保人或单位经办人需办理生育津贴的,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选择“广州市——广州市医保局”进入广州市医保局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页面,在“公共服务”栏内,通过浏览或检索的方式,选择“社会保险医疗费用支付审核”-“生育保险零星医疗费用支付审核”-“一般情形与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的参保职工申报医疗费用,同步申请生育津贴”。
根据业务指引提交申请后,医保中心工作人员将及时处理并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反馈处理情况,生育津贴业务无需提交纸质资料即可办结。
>>2021广州生育津贴在线申办流程
注意事项:对于适用《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参保人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情形,因属于生育津贴申领的特殊情形,需提供其他材料核实,暂不能网上申报,需现场办理。
1、《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盖单位公章)(示例样本)。
2、门诊需提供相应门诊病历原件;住院需提供出院小结原件,需加盖医疗机构公章或业务章。
3、按照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等客观原因,停止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并未支付产假工资的,出具被责令关闭、撤销的具体资料。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用人单位依法支付产假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申领生育津贴为由,拖欠职工产假工资。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生育保险待遇及损失赔偿方面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有关规定处理;
2.以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不符合《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假期期间,包括职工依照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定享受奖励增加的产假或者看护假期间,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工资,职工不享受生育津贴。
1、因为根据广州市人社局发布的政策,申请生育津贴的职工需满足两个条件:首先,应当满足未参加生育保险和补充生育保险的职工,其次,要求其在缴纳工伤保险(劳动合同签订、社保缴纳6个月以上)的基础上,缴纳生育保险的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2、如果只缴纳了5个月或以下的生育保险,那么是不能申领生育津贴的。
3、所以需要缴满6个月生育保险才能申领广州生育津贴。
看你社保所属区是哪里的(白云区、越秀区、天河区等等),去所属区域的社保局办理就好了。需要以下资料:
1、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核表两份,需加盖公章;
4、难产证明(如有)(医院的出院小结即可);4、独生子女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
1、一、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http://www.gdzwfw.gov.cn/。
2、二、“切换区域与部门”选择“广州市-广州市医保局”。
3、三、在搜索栏搜索“生育津贴”。
4、四、选择“生育津贴待遇申领(一般情形)”。
5、五、点击进去后,选择“在线办理”。
6、六、按网办流程实名认证后第一步是信息自检,选择“一般情形”
7、“经办人信息”填写经办人资料,如为参保人本人办理的,填写参保人本人信息;“申请主体信息”填写单位信息,其中社会信用代码与法人身份证不清楚的,可暂填写“0000”(为不影响业务办理,请尽量将信息补充完整)。
8、七、完成信息自检后,按要求填写表单
9、九、完成资料上传后,选择一个医保分中心为您服务,其中“收取办理材料地址”与“大厅取件”应保持一致,广州市生育津贴申领业务实行全市通办,所有医保分中执行统一经办标准,选择任一分中心均不影响业务办理,也不需要到现场或者递送相关材料,直接确认提交就可以了。如有问题,您所选择的医保分中心将通过电话或短信与您联系。
10、十、收到业务流水号后,请等待医保中心处理,医保中心处理完成后,会短信、电话与您联系。
登记备案:夫妻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或所在辖区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进行登记备案;
审核验收:医疗机构会对夫妻双方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女方进行初步检查,确定能否进行生育;
建立生育档案:审核验收通过后,医疗机构会为夫妻双方建立生育档案,并为女方进行详细检查和评估,制定生育计划;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