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汕尾地区申请宅基地和申请宅基地的条件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以下是汕尾市宅基地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
2、第五条宅基地的位置、面积和用途
3、第四章宅基地的转让、出租和赠与
4、第十八条宅基地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5、备注:以上内容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1、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土地有七类、八类、九类土地三种:
2、补偿标准:耕地:43333/亩;园地;33333元/亩;林地:15067元/亩;养殖水面;45000元/亩;未利用地:13333元/亩。
3、八类区片区片范围:附城镇、城东镇、梅陇镇、可塘镇、公平镇、鹅埠镇、后门镇、陶河镇、赤坑镇、联安镇、梅陇农场。
4、补偿标准:耕地:38133/亩;园地;29333元/亩;林地:13800元/亩;养殖水面;39600元/亩;未利用地:11733元/亩。
5、九类区片区片范围:赤石镇、黄羌镇、平东镇、大湖镇、小漠镇、黄羌林场。
6、补偿标准:耕地:35067/亩;园地;27000元/亩;林地:12000元/亩;养殖水面;36400元/亩;未利用地:10800元/亩。
7、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1、农村的村民建住宅,首先要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其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照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的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以后,国土资源所以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的意见书,规划的许可证,施工的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要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的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汕尾地区申请宅基地和申请宅基地的条件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