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罪有追溯期吗(滥用职权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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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罪有追溯期吗(滥用职权罪是行为犯还是结果犯)

一、公职人员过追诉期了还能留置吗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过了追诉期不能继续留置。追诉时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二、罪滥用职权罪如何确认追诉期的起算时间

一、什么是滥用职权罪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违反法律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滥用职权罪追诉期的起算日期滥用职权罪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追诉时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这里所说的“犯罪之日”是指犯罪行为发生的日期,“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是指连续犯和继续犯,其追诉期限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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