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怎么办理南京户口迁移,南京户籍办理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5、申请人或迁入人稳定职业或稳定生活来源证明。
6、父母、配偶迁入的,出具退休证或《再就业优惠证》或居住地居(村)委会证明。
8、《申请户口迁入落户表》一式两份。
如所住房屋已出售或其它原因,户口还空挂在原房内,派出所公示半个月后,可强迁。
一)、区内迁移的,居民持相关手续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当场办结,具体手续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二)、主城他区(江北区、沙坪坝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高新区、北部新区)城镇迁入的,应先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同意入户证明》,再到迁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开具《户口迁移证》,之后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所需证明材料如下:
1、申请人及随迁家属《户口迁移证》;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按揭抵押合同》、缴房款发票、开发商证明);
1、(1)办理条件:迁入地的住所为合法固定住所,无居住条件的商业用房、违法建造的房屋,不予登记常住户口。
2、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落在同一家庭户的,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常住户口不得单独迁移。
3、②家庭成员身份及相互关系证明;
4、③私有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
5、④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6、(3)办理程序及时限:在派出所户籍窗口当场办理。
如果你在南京买房子(或者赠与、或者继承、或者拍卖等原因得到房子),房子里有原户主的户口或者其他人的户口,对方又不配合把户口迁走,可以去所属派出所办理强迁,直接清空房子里的所有户口。
1、申请强迁人即现产权人的房产证、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强迁人即现产权人的身份证及家庭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强迁人即产权人的书面申请报告(要求产权人写清现产权证是因买卖房屋、还是赠与、还是继承、还是法院拍卖或法院判决等原因得来的,什么原因前房主户口未迁走等,要求语言言简意赅)
4、如是购房取得房产证的,请现产权人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复印件、购房付款全额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1、强迁户口需去所属派出所找社区民警办理。社区民警会核实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签上“原件已核”且让申请强迁人签上本人姓名。
2、强迁户口时间会相对长,以所属派出所具体时间为准
1、一、本人转移户籍,需要先到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2、二、然后本人凭准迁证和上述证件材料,回到本人目前户籍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出手续,如果户籍派出所同意本人迁出户籍,会注销本人的户籍,本人拿到户籍资料,再回到落户地区派出所办理上户口手续。
3.领取准迁证。(请注意在准迁证有效期内办理)
5.在南京拟落户地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
①如果本人在宁有产权住房,应当在产权住房处登记户口;如本人无住房,但直系亲属有产权住房,可在直系亲属产权住房处登记户口。
②不具备条件a的申请人,可以在政府提供给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赁性住宅用与单位办理公有房屋租赁的住宅用房、本地房产管理部门发放公有房屋租赁证住宅用房处登记户口。
③条件a、b都不具备的申请人,如本人所在单位设有集体户的,可在单位集体户或设在各级人才服务中心的集体户登记户口。
④条件a、b、c均不具备的申请人,应按居住证系统记载的居住地址所在社区户登记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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