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共益债权如何处理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共益债务和普通破产债权清偿的知识,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共益债权优先于一般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破产清偿顺序:首先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抵消债务人财产,40条规定的除外;接着清偿有担保债权,比如抵押权,最后是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所以共益债务与抵押权,抵押权有优先权。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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