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有期徒刑是怎么执行的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有期徒刑是怎么执行的以及有期徒刑吸收拘役的适用条件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1、有期徒刑,是刑罚的一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五大主刑罚之一(其他四种分别是管制、拘役、无期徒刑、死刑(其中死刑又分为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
2、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要送交监狱执行,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有期徒刑的期限,一般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3、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4、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5、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6、因此被判决有期徒刑一年的,通常在当地监狱执行,剩余刑期若在三个月以下会转交到看守所代为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罪犯被交付执行刑罚的时候,应当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在判决生效后十日以内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7、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依法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8、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9、对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
10、对未成年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
11、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及时收押,并且通知罪犯家属。
一般是将被告人送监狱执行刑罚,特殊情况下也可以监外执行。被告人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判决生效后,如果没有什么特殊情况,看守所应当将被告人送监狱执行刑罚。被告人在看守所被羁押期限可以折抵刑期,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剩余期限被告人需要到监狱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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