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医疗期的待遇,以及工伤医疗期属于停工留薪期吗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1、员工工伤住院期间生活费由各地区人民政府来定,其他期间是没有生活费的。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2、(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3、(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7、(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8、(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10、(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11、(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12、(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208元。
2、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62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3、享受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月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3个等级,分别调整为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分别按照3105元、2484元、1863元执行。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2020年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市(州),在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达到或超过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前,以该市(州)2019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为计发基数。
4、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85元。
5、按照我省《临时工因工致残待遇的暂行办法》明确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原临时工工伤人员,其每月致残补助费增加120元。
6、省人社厅同时强调,工伤人员不得同时享受工伤、养老待遇调整,应将两个通知规定的调待总额进行对比,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
单位工伤每月没有补贴,工伤是按工伤鉴定等级来确定待遇的,工伤划分十级,其中一、二、三级属于重度伤残,每月领取抚恤金,直到退休;四至十级都是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根据每个等级的标准和工资额确定领取数额,比如工伤是八级,月工资是八千,就是领取十个月工资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是八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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