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占有丧失(留置权的消灭)

其实留置权占有丧失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留置权的消灭,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留置权占有丧失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留置权占有丧失(留置权的消灭)

一、为什么留置权没有追及力

1、其一,留置权作为法律直接规定的担保物权,旨在担保牵连法律关系。该法条的重大缺陷之一是,若留置权担保法律关系的债务人将留置物取走,使留置权人丧失对留置物的占有。占有的移转又使留置权当然的消灭,留置权人对债权的担保如何实现呢?且对物占有的丧失有多种多样的原因,若该物被第三人侵夺,留置权人为何不能请求返还呢?难以找到正当理由为该法条辩护。

2、其二,作为民法典物权编第五分编的占有制度,尚有请求返还的理由。该法462条规定,“占有的不动产或动产被侵占的,占有人有权请求返还原物。”仅仅作为法律事实的占有都有维护自身秩序的手段,具有法律正当性和具有维护需求的留置权却没能享有相应的保护手段,的确令人费解。

二、为什么不给留置权人返还原物请求权呢

1、为了避免更多的误导,我来回答。

2、根据“物权法”34条,物权人可以提出返还原物请求权。所以拥有占有权能的物权均可提出返还原物请求权,物权中只有担保物权中的抵押权、用益物权中的地役权是无权提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

3、留置权比较特殊,根据“物权法”240条,留置权人在对留置物丧失占有时,就已经消灭了。留置权都没有了,还怎么提出返还原物请求权呢?所以从理论上它是可以提出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但在丧失占有的同时,它没了。就是在有权提出的瞬间,它变没了。所以留置物被侵占,留置权人不能提出返还原物请求权。

4、质权可以,因为质权人在丧失占有时,质权仍然存在,所以可以提出返还原物请求权。

留置权占有丧失和留置权的消灭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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