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住房公积金新规(2020住房公积金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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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住房公积金新规(2020住房公积金新规)

一、四川公积金调整最新规定

1、为进一步保障缴存人支付房租的经济压力,对已备案的租赁住房和无备案的租赁住房,均提高了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2、根据成都市房屋租赁市场实际,将租赁住房分为市场性租赁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其中,针对市场性租赁住房,提高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针对政策性租赁住房提取,明确按实际房租支出提取。

3、结合成都市城市空间结构调整的新情况,将原来按圈层划分租房提取额度调整为中心城区和城市新区对应一档额度,郊区新城对应另一档额度。

4、为更好地满足租房群体不同的房租支付方式需求,进一步明确缴存人租房提取业务办理频次,缴存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可自由选择按月或按季申请办理业务。

5、线上渠道: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可通过成都公积金App、天府市民云等渠道在线办理;

6、线下渠道: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向成都公积金中心(含省级分中心、石油分中心)所属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租房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

二、成都公积金计算公式

1、1具体计算公式为:每月公积金基数×缴存比例=个人和单位缴存的公积金金额2成都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为个人缴存5%,单位缴存5%,缴存基数上限为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1692元/月(2021年)。

2、3想要了解具体的个人账户缴存额和单位账户缴存额,还需要考虑月均工资和缴存年限等因素。

3、建议前往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查询详细信息。

三、成都市公积金上限是怎么确定

1、一、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在5%-12%的范围内,确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民营企业有住房公积金差异化比例缴存需求的,可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2、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计算口径应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工资总额的组成规定〉的通知》(统制字〔1990〕1号)要求执行。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499元。

3、缴存基数下限按照上一年度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相关规定,执行以下标准: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78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1650元。

4、三、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5、四、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按本通知要求,及时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关调整工作原则上应于2021年8月31日前完成,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

6、每月住房公积缴存额由职工本人缴纳和单位为职工缴纳二部分组成,其计算方法是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工资为基数和政策规定的缴存比例得出。

7、即:(1)职工本人租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8、(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四、成都公积金调基数能调几次

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一年只可以调一次

单位一般都是在每年的7、8月份来进行调整的。不过各地政策规定不同,所以调整时间也可能略有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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