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有非常非常多的社会团体,当社会团体面临注销的时候,你是否清楚在办理过程中有什么具体的规定呢?大智慧法律网小编将结合相关法律条文为你整理有关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的相关规定,希望有需要的时候能够帮助到你,了解更多法律知识也是更好的。

一、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有什么规定
受理范围
1.具备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条件的社会团体。
2.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它原因终止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二十一条)
审批条件
设立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
必要条件1.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许可:
1)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自行解散的。
3)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4)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5)分立、合并的。
二、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的申请材料
纸质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手写材料应当字迹工整、清晰,复印件申请人均应签名、复印清晰、大小与原件相符。所有资料一式三份,一份交信宜市民政局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股,一份交业务主管单位,一份自己保留。证书正副本除外。
1、《社会团体注销登记表》
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3、《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文件》
4、《依照章程和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决定注销登记的会议纪要》
5、《财产清算报告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6、《注销税务登记证证明》
7、《银行销户证明》
8、《社会团体登记证书》正副本
通过以上丰富而全面的知识整理,相信大家更加了解上海社会团体注销办理的规定了吧?如果需要注销上海的社会团体,大家可以自行前往办理。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大智慧法律网律师!大智慧法律网是您身边的法律专家,会尽力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