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成都2020社保基数最低填多少,以及社保基数高好还是低好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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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5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2697元)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8年度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6179元、下限:3236元)。
2022年的养老保险的城镇社保缴费基数,员工上年平均月工资,高过上限按上限,低于下限按下限,上限是20355元,下限是4071元。
2022年灵活就业缴费档次分成了7个档次60%、80%、100%、150%、200%、250%和300%,每月缴费的金额也已经发生变化。
如果灵活就业人员以最低的档次缴费,也就是缴费基数的下限4071元,则每月养老保险的费用就为814.2元。
2020年成都五险一金缴纳基数,成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缴纳比例2020
一、养老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费20%,个人缴费8%;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费12%,个人缴费8%。
二、医疗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6.5%,个人缴纳2%;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单位缴纳2.5%,个人不缴纳。
三、生育保险:单位缴纳0.6%,个人不缴纳。
四、失业保险:单位缴费2%,个人缴费1%。
五、工伤保险:一类行业0.6%,二类行业1.2%,三类行业2%。
六、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1、城镇职工: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单位缴纳1%,个人不缴纳;
3、非成都农村户籍人员:自愿缴费。
成都2021年社保缴费标准基数及比例(2021年个人社保缴费标准表)成都2021年社保缴费标准基数是多少
户口 基数类型 险种 缴费基数(元) 单位缴费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金额(元) 比例(%)
城镇户口(本地、外地) 最低基数 养老保险 3175 16%
医疗保险 3463 6.9% 238.95 2%
大病医疗保险 3463 0.6% 20.78
生育保险 3463 0.8% 27.7
失业保险 3463 0.6% 20.78 0.4%
工伤保险 3463 0.160% 5.54
合计 25.060% 821.75 10.40% 337.11
最高基数 养老保险 17317 16% 2770.72
医疗保险 17317 6.9% 1194.87 2%
大病医疗保险 17317 0.6% 103.9
生育保险 17317 0.8% 138.54
失业保险 17317 0.6% 103.90 0.4%
工伤保险 17317 0.160% 27.71
合计 25.060% 4339.64 10.40% 1800.97备注:
1.用人单位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职工个人上月工资(或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确定。
2.2021年1月1日起,按四川省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的规定,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55%核定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3.2021年1月1日起,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分别按上一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和60%核定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上限和下限。
4.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前,暂时使用2019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69267元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待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发布后,将启用2020年度全口径省平工资核定缴费基数上下限。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此期间已申报工资与该上下限标准有差额的,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后,应及时缴纳。
市人社局特别提示:
1.根据成办发文规定,2020年1月1日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档次调整为55%。
2.根据成医保办发文规定,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费率由1%调整为0.8%。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率下调的部分(0.2%)调增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费率。
3.根据成医保发文规定,单独参加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不再另行筹资。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处于待遇有效期的参保人员,均可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存在未按时缴费的,可在次年公告期内(1月—3月)申请缴纳,逾期不得缴纳。
5.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超过4个月未缴费的不得补缴;中断缴费后,续保时不再参加个体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须从再次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才能按规定报销。
6.个人委托银行代扣社保费业务办理次月生效,每月21日(12月为15日)代扣当月社保费,请在扣款日期前存够扣款金额,避免扣款失败给您带来不便。当月扣款失败的,次月将合并扣缴,连续4个月扣款失败的,将不再扣缴。
7.个体参保人员可通过就近选择社保基层网点、个人社保网上经办系统、自助服务一体机办理个体社保业务。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和40%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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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申报职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涉及的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从1月起按65781元执行,其中下限为2193元/月,上限为16445元/月。
城镇企业职工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度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和60%执行。(上限:15333元、下限:3067元)。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社保缴费基数
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40%一档每月为438.6元,60%一档每月为658元,80%一档每月缴纳877.2元,100%一档每月缴纳1096.4元。
社保经办机构计发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参保人员伤葬补助费时,涉及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照度省平工资执行。
缴费基数
(一)、工资收入低于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养老保险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55%计算下限,其他险种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60%计算下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2966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3236元
(二)、工资收入在缴费基数下限标准和上限标准之间(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实际工资收入
(三)、工资收入高于缴费基数上限标准(以全口径省平工资的300%计算上限)(元/月)
①基本养老保险:16179元
②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16179元
二、缴费比例
①基本养老保险:8%
②失业保险:0.4%
③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2%(生育保险个人不缴纳)
④工伤保险:个人不缴纳
⑤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个人不缴纳
⑥合计:10.4%
三、缴费金额
那么这里有好几种情况:
(一)第一种情况,假如你实际工资为2500元,低于2966元和3236元,那么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按照2966元来算,其他保险按照基数3236来算:
个人要交:养老保险(2966×8%)+失业保险(3236×0.4%)+医保(3236×2%)
即:237.28+12.944+64.72=314.944元
(二)第二种情况,假如你实际工资为3000元,高于2966元,低于3236元,那么基本养老保险基数按照3000元来算,其他保险按照基数3236来算:
个人要交:养老保险(3000×8%)+失业保险(3236×0.4%)+医保(3236×2%)
即:237.28+12.944+64.72=314.944元
(三)第三种情况,假如你实际工资为5000元,高于2966元和3236元,低于16179元,那么社保缴费基数就按照实际工资5000元来计算:
个人要交:养老保险(5000×8%)+失业保险(5000×0.4%)+医保(5000×2%)
即:400+20+100=520元
(四)第四种情况,假如你实际工资为17000元,高于16179元,那么社保缴费基数就按照16179元来计算:
个人要交:养老保险(16179×8%)+失业保险(16179×0.4%)+医保(16179×2%)
即:1294.32+64.716+323.58=1682.616元
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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