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大家好,今天由我来为大家分享补户口簿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以及如果补户口本需要什么证件呀的相关问题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可以帮助到大家,还望关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们最大的动力,谢谢大家了哈,下面我们开始吧!

本文目录
具体手续是,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证明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可办理户政业务的派出所,下同)提出补领申请;经批准后,由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通知申请人到区公安分局办证中心领取补发的居民户口簿。
变更户口本需要带户口簿。
户口本是指登记住户人员姓名、籍贯、出生年月日等内容的薄册。中国的户口簿,是全面反映住户人口个人身份、亲属关系、法定住址等人口基本信息的基本户政文书。
1、户口本换新需要持旧户口本和身份证去派出所办理,星期一到星期五上班,需要交纳一定的手续费。
2、如果户口本遗失,需要到村(居)委会开个证明才可以补办。
3、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如果是更改婚姻、学历等信息,本人确实无法到场,可以委托亲友携带被更改人的相关婚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学历证书到户籍地派出所变更。
相关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公民遗失或损毁《居民户口簿》需重新补发的,户主或其委托人应当及时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证件遗失和补发。经民警调查核实,报派出所长审批办理。
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员共同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补发原因,并注明户主及户内成员姓名、关系、公民身份证件号码,并由本人或监护人签字盖章;
2、户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还有两种情形需要注意!
1、户主去世未注销户口的,应先注销户口并由家庭商定选出新户主后,方可申请补发;
2、户主或户内成员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应由本人或监护人出具情况说明,注明无法提供居民身份证的原因和是否同意补发,方可申请补发。
《居民户口簿》补发后,原《居民户口簿》自动作废;遗失的《居民户口簿》重新找到的,应当上缴公安户口管理部门。
警方提示
除了户口簿丢失、损毁需要重新补办的,还有一种需要公安机关重新制发户口簿的情形,在公民生活中也时有出现:
当立为一户的家庭,其户主或家庭成员一方因家庭内部矛盾,不愿将本户《居民户口簿》交与其他家庭成员使用,以至该家庭成员无法办理个人相关事务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应当对保管《居民户口簿》一方进行说服教育,并告知其相关户口政策;经说服无效的,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可凭该家庭成员的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为其制发仅含首页和其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的《居民户口簿》。
同时,
办理户口簿是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喔!
居民的《居民户口簿》丢失、被盗后,户主本人应及时向派出所报告,并提出补发的书面申请(本户的所有成年成员都须在申请上签名)。
户主因为其他原因不能前往派出所申请办理的,应当出具书面委托申请,并签名捺印,被委托人应是本户的成年人员;若本户中确实他人可供委托的,应在民警到该户走访调查后,有居、家委会出具有关证明,申请补办。
备齐以上材料后,一般5个工作日内即可补办。
补办户口本所需的手续有:
一、户主的居民身份证或者能证明您身份的东西,也可以由村委会或者工作单位开相关个人证明,需去您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者行政大厅。;
二、补领书面申请如户主因特殊原因无法本人办理的,需提供户主委托书及相关证明。
携带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丢失居民户口薄报登记表》和《丢失补领居民户口薄登记表》,说明户口本丢失原因后,就将进入民警核实环节。
1、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到当地的派出所办理户口证明;
2、到户口所在地的去公安局提出补领申请;
3、申请通过了的在规定的时间,到公安局的办证中心领取新的户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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