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成都市农村自主创业贷款条件包括哪些内容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成都市农村自主创业贷款条件包括哪些内容以及创业贷款好申请吗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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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响应国家号召,鼓励大学生创业,成都就业局积极落实中央、省、市相关优惠政策,这一举措为大学生的未来带来新的希望。正在考虑创业的大学生们,来看看创业补贴政策的补贴对象包括哪些吧,了解一下日后如何申请该补贴。
首先,凡在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在我市从事服务基层项目期间的高校毕业生、毕业5年内处于失业状态的高校毕业生(含国家承认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在蓉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学生)都有机会申请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为:具有在我市高校各类创新创业平台或市、区(市)县建立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孵化基地)内领办且正在孵化的创业项目或拥有在我市通过工商注册、民政登记,以及以其他方式依法设立、免于注册或登记创办的创业实体(包括符合条件的“网店”和农业职业经理人)。
其中,农业职业经理人享受孵化创业项目补贴或创业实体补贴还应符合以下条件: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受聘或领办、新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家庭农场6个月以上。
开办“网店”的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所开“网店”应依托国家商务部和四川省商务厅公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设立的电子商务平台;所开“网店”应进行商品实物交易或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正常持续经营半年以上,且申请补贴前半年内商品实物成功交易在1000笔以上,开展文化创意、咨询、设计服务的,申请补贴前半年内销售额度在2万元以上,且无违法违规交易行为。
补贴标准为每个创业实体或创业项目补贴标准为1万元。
但需要注意的是大学生可同时申报创业项目补贴和创业实体补贴,但每人只能申报并享受一次,其中创业项目不得超过10个,创业实体只能为1个。
并且每名大学生只能享受一次创业政策补贴。对孵化项目或者创业实体涉及多人的,以项目、实体的主要负责人为申请对象,涉及人员不得再次申请同一项目、实体补贴。对同一领创主体同时有多个孵化创业项目时,须一次性申请完成。
申请人分为三类,个人,团队负责人以及领办人。
大学生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本人申请创业项目补贴;创业团队领办且正在孵化创业项目的,由团队负责人申请创业项目补贴。大学生个人登记创业主体的,由本人申请创业实体补贴;采用合伙制等方式登记的创业主体,由领办人申请创办创业实体补贴。开办“网店”的大学生,应在毕业年度3月31日前提出申请。
不同申请人所对应的申请材料也不尽相同。
由个人领办的创业项目申报材料:本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专家评估意见,入驻创业园区时间及孵化情况证明材料等。
由创业团队领办的创业项目资料应附:团队负责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创业项目计划书,创业补贴申报表专家评估意见,入驻创业园区时间及孵化情况证明材料等。
创业实体申报材料包括:领办人学生证(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或人社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明或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创业实体概述、创业补贴申报表、工商注册或民政登记证书复印件等。
在蓉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内的孵化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平台所属高校受理,由平台所属高校牵头组织专家对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意见。在高校创新创业平台外的孵化创业项目和创业实体,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管理部门受理(在蓉高校按校区所在地实行属地受理),由创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就业服务部门进行初审
一是立足市场,按需培训定向转移。把加强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妇女就业技能作为加快转移、促进增收的基础工程,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根据妇女实际和市场需求,采取自办、联办、协办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培训。
二是搭建平台,引导妇女有序转移。发挥妇联组织网络健全、信誉度高的优势,建立劳动力转移输出基地;与有关部门和用工单位联合,举办劳务洽谈会、招聘会等活动;搭建“中国妇女劳动力转移就业网”,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搭建供需平台。
三是打造品牌,做大市场接纳转移。采取公司运作、吸收加盟等方式培育出一批有影响的家政品牌,如四川“川妹子”,山东“大姐”,陕西“米脂婆姨”,广西“八桂月嫂”、湖北“木兰花巾帼家政”等,提高了安置务工妇女、服务城镇居民的能力。
四是区域协作,互利双赢联动转移。建立泛珠三角、长三角等区域妇女合作组织,促进东中西部妇联之间合作,加强输入地与输出地对接,推进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在区域间有序流动。
五是开发项目,拓宽渠道就地转移。建立妇女手工制品商会、编织协会等组织,开发适宜妇女从事的来料加工项目,拓展转移就业空间,通过“编织小产品,就业大舞台”,帮助农村妇女“家庭生产两不误”。
六是加强扶持,返乡创业带动转移。通过争取贷款、协办手续等方式,扶持有较强市场意识和管理能力的妇女返乡创业,形成“回流”经济,带动妇女就地就近转移致富。
七是树立典型,宣传表彰引导转移。通过召开表彰大会、组织创业典型演讲等方式,推广典型的成功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八是强化维权,以人为本稳定转移。注重对女农民工的服务,成立流动妇女组织,建立流动人口子女和留守儿童家长学校,维护女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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