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如果您还对四川成都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手续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四川成都流动人口生育登记办理需要什么手续的知识,包括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是暂住证吗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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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点击进入(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系统)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写女方、男方、婚育等信息。
2.核验并确认登记信息
3.确认无误后,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提交申请,完成登记并打印凭证。
一、成都户口落户手续
手续1:在成都市领取并填写《入户申请表》;
手续2:在原户口地准备材料,办理户口准迁证;
手续3:在原户口地注销原籍户口,领取户口准迁证;
手续4:再回成都办理上户手续,领取户口簿。
二、成都落户政策
(一)条件入户
第一是属于执行国家层面规定23项政策:调动、安置、招录,军队安置、家属随军,直系亲属投靠,国(境)外来蓉定居,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刑满释放回原籍等可以申请入户;
第二是符合成都市人才优先发展战略4项政策: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国(境)外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的;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两年及以上的技能人才,经单位推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取得“蓉城人才绿卡”的人员可以申请入户。
(二)积分落户
符合以下12项积分指标,积分满100分就可落户成都。
1、缴纳社会保险,每年+10分,半年+5分;
2、合法稳定居住,自有住房+10分,租赁住房+1分,连续居住按每年+1分累积;
3、教育背景,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学历+10分;
4、引导人口合理布局,申请人就业所在区域属于“东进”和“南拓”区域的将可按照每年20分进行累积计算;
5、引导人口梯度转移,由“五城区”及高新南区(西区)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5分,就业地和居住地转移到本市其他区域每满一年+10分;
6、急需紧缺工种(职业)指标加10分;
7、个人贡献,获国省市表彰(劳动模范、道德模范、见义勇为、工匠)分别+25、+20、+15分,上年度个税缴纳达到一万+2分,超过一万每0.1万+0.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8、鼓励创新创业,参加创业大赛获国省市奖项+15分、+10分、+5分,在本市创业吸纳5人以上就业+10分,在本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投资或创业达到一定条件+10分;
9、年龄不超过45岁+10分;
10、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存在不良记录每一条-10分;
11、个人违法犯罪记录,受刑事处罚、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和活动每条-50分,受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的每条-20分;
12、违反计划生育政策-50分。
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乘以12个月除以365天后乘以产假天数,若是个体参保,生育津贴按照生产前12个月本人的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后乘以产假天数。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属于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
2、生育之月前12个月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津贴领取材料件:
1、《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
2、身份证;
3、住院费用原始票据;
4、出院证;
5、生育指标;
6、婴儿出生证/其它医学证明;
7、婚姻证明;
8、个人结算性存折(个体参保人员);
9、《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异地生育)。
生育津贴领取流程:申请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备齐规定资料前往成都社保机构办理生育津贴领取手续即可。只要资料齐全,符合条件即可申请成功。
1.外地办理出生证明的方法: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
2.外地办理出生证明需要的证件: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出生证明—办理程序:
1、由婴儿的家属在产妇出院前,携带《孕产妇保健手册》或新生儿出生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户口本、身份证、生育证在户口所在地辖区妇幼保健机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非本地户口在我市医疗机构出生的婴儿,由其父母(监护人)携带接生机构出具的新生儿医学记录、婴儿父母的身份证、生育证等有效证件,在市妇幼保健所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办理程序。对在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婴儿,由各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出具《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证明—证明材料:
1、新生儿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2、户口簿
3、孕产妇保健册
4、儿童保健册
5、准生证(一孩生育登记单)
6、出院结算单、收据
7、新生儿母亲手戳
8、新生儿姓名
9、由婴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
10、该婴儿与其父母(监护人)亲子关系的旁证。旁证为家庭接生员出具的接生情况证明(同时附家庭接生员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婴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
夫妻头像等。
一、办准生证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在怀孕三个月内可办理《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有:
1、身份证:请提供夫妻男女双方身份证,并提供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2、结婚证:请提供结婚证,并提供1份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到一张A4纸上。
3、户口本:若已婚的,户口簿本人页婚姻状况需要变更为“已婚”;若为集体户口,请携带本人页、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1份复印件,本人页和首页复印到一张A4纸上。
4、婚育情况证明:请提供夫妻男女双方的婚育状况证明。
5、夫妻头像:照片免冠,彩色、黑白均可,2张。
二、准生证办理流程
1、领表—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夫妻双方携带规定的材料原件、复印件,到社区、单位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口计生部门和村(居)委会领取《生育服务证办理申请表》(各市州申请表名称可能不一致,以下简称申请表)。
2、填表并提供婚育状况证明
首先如实填写基本信息,其次由各自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在表上婚育状况栏对应的栏目(各市州申请表中“婚育状况”栏目的名称可能会有所不同)中就本人的婚育情况签署意见并盖章。
女方为本地,男方非本地,婚育情况证明需加盖男方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公章;
男方为本地,女方非本地,需提交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在女方婚育状况说明栏加注“委托男方户籍地人口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服务证”字样,并加盖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人口计生部门公章;
户籍在本省内且档案在有档案管理权限单位的人员,由单位签署意见;
户籍在本省内且档案在县级以上人才交流中心或市内大中专院校的学生以及毕业后档案仍在学校的人员,由人才交流中心或学校在《申请表》中“婚育状况”一栏签署意见;
单独出具婚育证明的,无需在《申请表》中再签署。
3、提交材料:将所有材料(包括基础材料和特殊材料)及申请表提交至办理地点申请登记。
4、审核发证:
申请受理机关应当自接到材料后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材料齐全,即时颁发《生育服务证》;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不符合生育政策的、经与户籍地核实婚育情况与事实不符的,不予办理生育登记《生育服务证》,给出书面通知,申请材料退回申办。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决定》的要求:改革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对生育两个以内(含两个)孩子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改进再婚等情形再生育管理。优化办事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全面推行网上办事,进一步简政便民。依法依规查处政策外多孩生育。
一般需要证明夫妻双方真实婚姻关系的证明、女方未患妨碍生育疾病的医学证明、目前未进行领养、初次生育或符合二孩条件的证明和照片、申请表等附件。初胎和二孩办理步骤有所区别,但都需要去相关部门盖章,审核通过后方可生育。
关于这个问题,由于具体政策和流程可能会有所变化,建议您前往当地社保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一般来说,以下是成都生育险2023年报销流程的一般步骤:
1.在生育保险缴费基数范围内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生育保险备案手续。
2.在怀孕期间,按照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检查等相关医疗服务,保留好相关医疗凭证和发票。
3.生育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新生儿出生证明及母亲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提交给当地社保局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生育保险报销手续。
4.提交材料后,等待审核通过后,按照规定的比例领取生育保险金。
请注意,具体报销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不同而有所差别,建议您及时了解当地政策和流程,并咨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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