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对于成都廉租房申请流程是什么样的和什么条件可以申请廉租房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编来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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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场受理申请。主申请人本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提出申请。
(二)网络在线申请。主申请人可通过登录住房保障信息平台在线注册登记,填写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对照准入条件提出申请,并上传提交上述申请材料。待审核通过并取得保障资格后,持上述申请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区住房保障行政主管领取《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认定通知单》。
申请廉租房的个人:必须满足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成都市五城区正式城镇户口,个人年收入低于2万元,单身无房等几个条件。
1.填写申请表后,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5个工作日处理,并出具收件单和受理通知书)。
2.通过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受理单位通过调查出具初审意见并公布(公告10日),无异议的将初审意见、入户调查表、申请材料报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3.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反馈建设部门,符合条件的,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将配租意见和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住房保障窗口。
4.公示和批准,市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书面反馈县区建设局。一定要带齐所有证件。
在成都市,如果一个人需要租住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则必须要具备以下几个条件,首先是本人名下无住房,另外还得有一定的合法收入,(年收入在10万以内)。最后再将身份证和户籍证明及申请书一齐交到居住地社区管理部门就行了,然后就是等待通知参与搖号就ok了。
成都廉租房申请流程
1.填写申请表后,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5个工作日处理,并出具收件单和受理通知书);
2.通过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受理单位通过调查出具初审意见并公布(公告10日),无异议的将初审意见、入户调查表、申请材料报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3.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反馈建设部门,符合条件的,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将配租意见和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住房保障窗口;
4.公示和批准,市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书面反馈县区建设局。
拓展资料
成都廉租房申请需要的条件
申请廉租房的家庭必须人口两人以上,主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成都五城区正式城镇户口,并且是家庭年收入低于3.4万元的无房家庭;个人要申请廉租房则必须满足年龄在35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成都市五城区正式城镇户口,个人年收入低于2万元,单身无房等几个条件。
成都廉租房申请材料
1.廉租住房申请表;
2.现居住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承租证明;无房户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
3.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4.家庭成员户口簿、身份证及复印件;
5.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6.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7.其他相关证明:
户主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或申请人为非户主的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所在地要出具其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共同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属精神病患者,在医院就医的因无法提供身份证证件,由医院出具相关证明;
属未成年人且年龄在18周岁以下,未办理身份证者,户口簿能体现即可;
所承租的房屋未办理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必须经户口所在地和所承租房屋所在地居委会共同出具证明。
成都市双流区申请廉租房必须满足以下三个要求:
1、申请人在成都市主城区没有自有产权房。
2、申请人必须在双流区注册的单位工作满一年,且缴纳一年得五险一金。
3、申请人的月薪不超过1万元。
1.填写申请表后,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提出申请(5个工作日处理,并出具收件单和受理通知书);
2.通过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受理单位通过调查出具初审意见并公布(公告10日),无异议的将初审意见、入户调查表、申请材料报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审核;
3.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材料10个工作日内进行复核,并将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在收到材料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反馈建设部门,符合条件的,县(区)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将配租意见和材料送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住房保障窗口;
4.公示和批准,市建设局住房保障部门在收到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复核结果书面反馈县区建设局。
一、成都廉租房申请条件2020
1、申请人具有5年以上当地城市常住户口;
2、申请人必须是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或最低收入家庭;
3、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0-15平方米以下
4、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并一起共同生活的;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经当地房管部门确认他处没有住房的。
二、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拓展资料
廉租房是指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廉租房的分配形式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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