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存有异议怎么办理(对拆迁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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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存有异议怎么办理(对拆迁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

本文目录

  1. 房子被评估阶段还能和解吗
  2.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如何从评估报告入手展开维权
  3. 评估报告异议的法律规定
  4. 对法院评估报告有异议怎么写申请
  5. 房屋现在面临拆迁,已经进行了评估,但是对评估协议不满意,我该怎么办
  6. 房屋拆迁测量不准确怎么办
  7. 对法院的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如何写异议书

房子被评估阶段还能和解吗

可以和解。因为房子被评估阶段仅仅是一个评估过程,评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房产认定。如果对评估结果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和评估单位进行协商,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期达成和解并获得更为满意的结果。另外,即使和解失败,仍然可以依据法律程序进行申诉和维护合法权益。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如何从评估报告入手展开维权

征地拆迁有问题,顺华律师有妙计!

大家好!我是李顺华律师,今天跟大家探讨一下对评估报告不满意,该如何处理?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对被征收房屋的估价报告对被拆迁人的利益影响是非常大的。因为根据我国征收补偿条例的明确规定,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值要通过专业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也就是说评估报告就决定了被拆迁人可以获得的补偿标准。但从我们办理了大量征地拆迁维权案件来看,对评估报告不满意的被拆迁人大有人在,那么面对自己不满意的评估报告应该如何处理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我们还是先来看一个案例吧。

家在内蒙通辽的刘女士早在2010年就遇到拆迁了,但是补偿问题一直没谈拢,原因是刘女士家的房子在马路边,一直用于经营洗浴生意,但拆迁方拒绝按照经营性房屋补偿。由于拆迁方拆迁范围很大,刘女士的房子所在的位置不在开发商着急开发的范围内,后来这个拆迁的事情就暂停了。一转眼到了2016年,国家启动的棚户区改造在全国如火如荼的开展起来,通辽也不例外。于是通辽市为了利用国家支持棚户区改造的好政策,又把当时没有拆完的区域按照棚户区改造的名义启动拆迁方征收,但是给刘女士的补偿条件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在这种情况下征收方在没有通过被征收人选择的情况下,单方面选择并指定了一家资产评估机构,而且估价师也是根据征收方提供的材料来进行评估,根本没有到实地进行勘察测量,随后就给刘女士出具了一份评估报告,估价结果仍然是原来的五千元,而周边门面房单价都到了两万每平。对于这个评估结果刘女士当然是非常不认可,但又不知道要去怎么处理这个事情。于是经人介绍,委托我们代理她的案件并帮她进行法律维权。

我们在了解了案情后,抓紧时间依法向评估机构提出复核申请,指出,本次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没有公开经被征收人选择,违反法律规定,而且资产估价机构并不是专业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并没有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评估的资格,另外这个没有资格的评估公司做出评估的程序也违反规定,没有实地勘察,更重要的是,评估结论比类似房屋的市场价格差了两三倍,严重违反了被征收房屋应该参照类似房屋的市场价值来进行评估的法律规定。不出所料,评估机构并没有改变自己的错误评估报告,我们随即要依法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但是问题来了,通辽市还没有成立该组织。就在这时,拆迁方的补偿决定下发了,依据的就是那个评估报告。我们立刻根据法律规定对这个补偿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在庭审中我们又向法院提出了对评估报告的意见,经法院审理认为,出具评估报告的资产估价机构不具有评估资质,评估过程未严格依法进行,因此该评估报告不能作为做出补偿决定的合法依据,判决撤销了拆迁方做出的补偿决定。这样以来,重挫了征收方要通过强制征收程序解决刘女士拆迁问题的意图,于是征收方面临两个选择,一是重新回到谈判桌协商解决补偿问题,二是重新启动评估程序。但第二个选择显然要再花费两三年的时间才可能达到拆迁的目的,因为他们知道刘女士请了律师摆好了架势要对每个征收程序积极介入维权,这样的话先不说在结果上能不能改变,可以肯定的是可以拉长征收方走法律程序拆房的时间。因此,征收方迫不得已又与刘女士协商起来,最终在双方都有妥协的情况下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为此刘女士比以前的补偿标准还是多获得一百多万补偿款。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出,由于评估机构很容易被强势的征收方操纵,把本来是公平解决补偿问题的评估报告,变成了征收方向被征收方压低补偿价格的工具。因此评估报告很难显示应有的市场价格。为此被征收人不满意是很常见的,也很正常。对此,被征收人一定要及时积极行使复核权和鉴定权。虽然上述案件中申请复核没有改变结果,但我们在湖北的一个案件中,就是因为行使了申请鉴定权,评估报告被专家鉴定委员会撤销了。当然,如果还是不行,那就将拆迁方据此做出的补偿决定起诉到法院,法院也会从评估机构的资格,评估机构的选定程序,评估过程以及评估方法和评估结论等各方面审查评估报告,这样的审查无疑会对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有很大帮助的。

好了,本期内容就是这些,大家如果还有拆迁问题,可以与我取得联系。我是李顺华律师,我们下期再聊。

评估报告异议的法律规定

对评估报告内容有异议的,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需书面向法院提出异议,执行法院转交评估机构对异议内容进行复核。

评估机构复核发现评估报告确有错误的,应当及时作出修正;评估机构认为评估报告无错误的,应当作出书面说明。执行法院在收到评估机修正后的评估报告或书面说明后,发送当事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如果是对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机构的评估资质或评估程序有异议的,即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可向执行法院申请重新评估。执行法官审核属实,则另行确定评估机构。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六条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法院评估报告有异议怎么写申请

评估报告是法院委托具有专项评估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如当事人有异议,可以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询问,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房屋现在面临拆迁,已经进行了评估,但是对评估协议不满意,我该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被拆迁人对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九条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二十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三十四条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对房地产估价师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并记入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房屋拆迁测量不准确怎么办

如果觉得测量不准确,拆迁当事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估价报告或分户估价报告之日起5日内,向原估价机构申请复估,也可以另行委托估价机构重新估价。拆迁当事人对原估价机构的估价结果、复估结果有异议或者另行委托估价的结果与原估价结果有差异且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自收到估价报告、复估报告或重估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上海市房地产估价师协会组织的房屋拆迁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对法院的房屋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如何写异议书

不用写升议书,.对房产进行评估的不是由法院,是委托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有权申请重新找一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评估

关于对房屋拆迁评估报告存有异议怎么办理,对拆迁评估报告不满意怎么办的介绍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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