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员工被辞退之后可以要经济补偿吗合法吗,以及上班迟到被辞退合法吗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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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谢谢邀请!律海咨询、您身边的法律咨询专家!很高兴为您解答疑惑。
首先,我们先看看您问题的几个关键词。它们分别是无故旷工、“天价”赔偿、敲诈勒索。
先看“敲诈勒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也就是说,对方必须是对你实施了威胁和要挟的客观行为,而且还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您公司索要财物的行为。如果没有上述行为的话,根本不会构成刑事案件。
再看“无故旷工”,如果贵公司真的能有证据证明您的前员工无故旷工的话,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所以公司可以辞退“无故旷工”的员工,而且不需要给补偿,因为这属于员工自己的原因!
至于“天价”赔偿这一块由于您没有说明具体是多少钱,我们律海咨询暂不对这一命题进行评价。
以上就是我们律海咨询对您的问题给出的答案,仅供参考和交流使用,不做任何法律效果的依据,如果有问题希望网友通过“今日头条”和“悟空问答”这样专业的平台与我们联系,同时也欢迎各位网友和同行在评论区里面留言,相互交流心得经验。谢谢大家!
何南回答
你好
如果你已经工作超过十年了,那么你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工人了,一般单位是不能与你解雇劳动合同的。
在两种情况下,单位可以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一种,员工犯错,包括严重违纪和违法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二种单位经济确实困难,经主管部门同意且备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如果你单位在你无过错且未备案裁员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则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款予以经济赔偿,具体标准为你离之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基础。你属于超过15年劳动合同,则应赔偿为平均工资*12*2
这里需注意的是第一、你的平均工资如果超过了当地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按照三倍标准执行,第二、赔偿最长年限为12个月,超过12个月按12个月补偿。第三、因为是单位违法节约,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需双倍补偿你。
建议你找个律师与单位协商或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起诉,毕竟数额较大,请律师也是值得的。
我是何南,希望你早日得到你应得到的赔偿。
我从事HR工作20年,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理解比较深刻,就题主这个问题,我来做下相关的解释和建议。
首先,有一点需要说明,贵公司如果在制度写明绩效不达标就辞退,在制度的规范性、严谨性方面存在问题,在《劳动合同法》中,有“过失性辞退”一说,员工“过失性辞退”是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是绩效不达标应该不属于过失性,属于不胜任工作。
其次,既然绩效不达标不属于过失性辞退,那么如果公司按照绩效不达标解除劳动关系,是违反法律的。
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下具体哪些情况无法得到经济补偿金,以及题主提到的问题,属于法律中的哪些规定。
一、员工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情况1、员工本人提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且公司不发生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企业违反其中任意一款,即使员工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员工也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根据过失性辞退条款,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企业对员工进行无过失性辞退,必须支付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六之规定,企业可以辞退员工,但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经济补偿金标准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3、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总而言之,企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如果企业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当企业按照此制度处理员工关系时,自然也就涉嫌违法,这一点企业制度制定者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同时作为员工,一方面遵守企业规章制度,另一方面也在平时学习与切身利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更好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是@每天笑对职场,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
我认为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
原因从以下几方面考虑:
1、公司辞退你的原因。公司辞退你的官方原因是取消岗位,那这个岗位是只有你一名员工吗,还是说这个岗位所有的员工都辞退了?
岗位取消了,如果你还愿意在这家单位工作,公司应该首先考虑给你转岗,而不是直接辞退你。公司未给你安排新的工作岗位,而直接辞退你,只要你不属于以下《劳动法》规定的以下六种情形,公司就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给你发放补偿金。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以下六种情况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从上面法律条文来看,辞退员工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情况,显然是不包括岗位调整的。
2、如何确定补偿金的数额法律法规明确了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从上面的法律条文来看,只要你在该公司上班的时间超过6个月,且公司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要辞退你,至少应该按照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补偿你2个月的工资。
即公司提前1个月通知你了,支付你N个月(1年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未提前1个月通知,支付你N+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3、是否有协商一致。公司辞退你,然后支付你1个月的赔偿,是否是与你协商一致的,且签署了部分让你放弃自身权益的文件。我认为,如果是协商一致的,你就不会在这里提问了。
我有个朋友,在公司进行岗位结构性调整并严重拖欠员工薪酬,要求员工离职时,公司就与员工签署了一系列协议,承诺在XX年XX月XX日之前,发放所有拖欠的工资,员工不再追究企业的其他责任。
但是企业没有按时履约,员工依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去争取N+1倍的经济补偿金。
4、可以寻求的救济手段。与公司协商。如果公司坚持只给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你也想早点了结这件事,那就接受吧,有总比没有强;如果你时间、精力都很充裕,那就坚持让公司按照《劳动法》的要求,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打12345电话或者去人民网的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通过政府的力量解决。不过你一定要将你的情况说的清清楚楚。现在政府都提倡稳岗就业,像这种非正常手段辞退员工的做法,政府是不支持的。通过当地的劳动仲裁。你可以去当地的劳动仲裁立案,要求公司给你安排新的工作岗位或者按照规定支付你经济补偿金。我是@每天笑对职场,希望我的回答能对您有所帮助!也欢迎您在文章下面评论留言哦!
公司解雇员工可以给一定补偿,员工主动辞职是否有补偿,其实劳动合同法是有明确规定的。
如果属于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除了员工有明显的过错,比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理的,或是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等情形以外,只要是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而在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时双方协商一致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笫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职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为在公司工作一年,发给一个月的标准工资。标准工资为本人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而不是职工社会平均工资,也不是当地公布的职工最低工资,这是劳动者需要高度重视的,不然就有可能吃大亏;如果既属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又没有和员工协商一致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这属于违反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笫八十七条的规定,根据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经济赔偿,而不是经济补偿,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是补偿标准的二倍。
既然公司主动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公司要给予经补偿或是经济赔偿,那么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呢?在大多数情况下,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不会有经济补偿的,更不要说有经济赔偿了。但是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同样需要给予经济补偿。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列内容都属用人单位的过错,比如没有按时发放员工劳动报酬,不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辞职后,公司经济补偿的标准同样是按照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执行。
综上所述,公司解除员工劳动合同,除了员工有明显过错等情形以外,都要给矛经济补偿或是经济赔偿;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内容之外,其他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
谢邀,这个必须要看你签没签合同,如果签了合同没到期公司裁员或无正当理由开除你,那你公司要按照每一年算2个月的赔偿。如果是合同到期公司不和你签了,那公司要按照每一年算一个月的补偿给你。
可以肯定的回答,不能!
不只不能,如果是12个月以内的年终奖还要作为你的年收入计算在你前12个月的收入中。
可能有些人对公司辞退赔偿还不是很了解,所以今天我详细和大家说一下辞退员工的经济补偿问题吧。
一、《劳动法》是这么规定的
公司辞退员工应该如何做经济补偿,在《劳动法》里是有明确规定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可能法律条文看着会比较累,我虚拟个情况做一下解释吧。
比如小王是在2014年3月入职到一家公司的,月工资是3000块钱。一直工作很努力,在2015年7月的时候公司给涨过一次公司,涨到3500块钱了,在2015年底发了4000块钱年终奖。但因为公司整体业绩不好,小王所在的部门在2016年4月的时候被整体裁撤了,小王也在被裁员名单之列,公司的赔偿标准是N+1。
根据《劳动法》规定,我们先来计算一下这个N应该是多少。
小王的在职时间是2014年3月到2016年4月,从2014年3月到2016年2月应该算是两整年,所以小王的在职时间应该是两年零两个月,《劳动法》规定: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1年算,不超过1个月的按6个月算。这样小王的N就应该是2.5,那相应的N+1就是2.5+1=3.5
然后我们再来看小王一个月工资标准应该怎么计算,《劳动法》第四十七条还有一个补充说明: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小王往前12个月的应该是从2016年4月算到2015年5月,7月份涨的工资,那就应该是3000元x2+3500x10=41000元,因为年底还发了4000元年终奖,这个也应该计算在前12个月收入内的,所以这个数字就是41000+4000=45000元。45000元/12个月=3750元。
这么算下来,小王应该拿到手的赔偿就是3.5个月x3750元=13125元。
所以可以看到,年终奖不但不能作为辞退员工时的补偿,如果是12个月内的年终奖,反而应该计算在员工收入之中。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新劳动法规定,以下情况,公司必须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3)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企业一般都不太愿意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第一种情况和第三种情况能遇到的非常少,大多数情况下我们有遇到的会是第二种和第四种情况。第二种情况很容易理解,在一家企业里连续工作满10年,企业就需要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第四种情况也不难理解吧?
不过有些企业为了不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会使一些小手段,比如把合同期限拉长,原本一年一签的合同改为两年或三年一签。当签第三次合同的时候换一家公司主体签。一些大型企业为了规避这方面的问题,一般的做法是与劳务派遣公司合作,这种情况相信很多人也常遇到。
为啥企业不愿意与员工签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呢?
其实还离不开一个“钱”字,无固定期限员工如果辞退,相应的赔偿也会多一些,所以在这方面咱们也需要了解。
会多赔偿多少钱才会让企业花这么大心思算计呢?《劳动法》里也有明确规定。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样就很明确了吧?正常情况下是N+1,如果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是两倍的N+1,以上面那个例子来算,正常情况下小王拿到的赔偿金是13125元,如果小王与企业签订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小王能拿到的赔偿就是26250元。
当然,还有一种情况是企业会利用员工不懂劳动法,与员工谈,比如比正常赔偿多一些,但不够2倍,不明所以的员工可能就同意了。
三、有些情况不能被裁
为了保护劳动者的权益,《劳动法》还规定了一些情况下企业是不能辞退员工的,赔偿也不能,大家要了解一下。
a、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b、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d、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四种情况下,企业是不能辞退员工的。不过可能很多网友会说,这就是扯蛋,我就见过怀孕以后被辞退的。
是的,很多时候是这样的,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企业在针对不能辞退员工时,也会想办法,因为这些不能辞退的员工对企业来就都是成本。最通俗的做法就是“挤兑”,比如降薪、调岗,总而言之就是让你不爽,然后让你自己选择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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