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成都住房公积金合并办理流程是什么意思,以及个人办住房公积金流程对应的知识点,文章可能有点长,但是希望大家可以阅读完,增长自己的知识,最重要的是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可以解决了您的问题,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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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公积金资料转移到新的工作单位,继续缴存即可以了。这样,住房公积金就会合并原来缴纳的部分一起续存下去,不会影响到原来公积金的存续利益。
公积金账户合并需要什么资料
1、准备身份证;
2、去原单位开出介绍信并注明出帐账号与入账号,还要注明入账单位的全称。
3、去现在单位要出单位的账号;
4、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即可。
二、公积金账户合并办理流程
1、住房公积金账户在单位: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所在地的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2、住房公积金账户在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的:
个人提供要件材料——建设银行各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办理。
公积金账户合并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办理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时,各账户信息必须一致且在同一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内。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合并业务是指对于公积金管理系统内存在的一个缴存人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情况,在证件类型、证件号和姓名完全一致的前提下,公积金管理系统按照封存状态账户并入缴存状态账户的原则,在管理部完成新增、封存、启封变更确认后,自动将该缴存人的多个账户进行合并的业务。
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先由申请人提出书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合并申请;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加具意见;
申报人持住房公积金存折及职工个人身份证报取消户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
审核通过后持中心发出的审核意见到取消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可以合并的!需要提交的资料:《住房公积金账户合并申请表》;集中封存户下职工个人账户申请合并的,需提供曾是原单位职工的证明复印件(以下任意一项:劳动手册、劳动合同、劳动部门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社保部门出具标示单位名称的证明、街道或者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并提供原件用于核对。住房公积金转移流程(帐户合并):
1、公积金转移前提是,职工新入职的单位须已经开通缴纳公积金的账号。
2、职工到新入职企业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一张接收单。
3、带着这张接收单,回到原单位要求其开具一份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4、凭转移证明、接收单、职工本人身份证、原单位发的住房公积金卡到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账户转移即可
积金账户转入单位(职工新的工作单位)到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合并账户凭证》(一式三联),填写转入的单位名称、单位公积金账号、撤销个人账号(原单位下个人公积金账号)、并入个人账号(新单位下个人公积金账号)、职工姓名、身份证号码等资料并加盖单位印章。
单位经办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明及转入职工身份证明和《住房公积金合并账户凭证》到转入单位开户银行办理。
合并账户有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1、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可按相应条件办理提取;
2、调入本市新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的,可将原来账户转移至新单位并办理合并手续;
3、调往行政区域以外单位工作,可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住房公积金两个账户的合并需由申请人提出书面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合并申请;住房公积金开户单位加具意见;申报人持住房公积金存折及职工个人身份证报取消户所在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后持中心发出的审核意见到取消户的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办理账户合并手续。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者破产的,应当自发生上述情况之日起30日内由原单位或者清算组织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并自办妥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成都住房公积金合并办理流程是什么意思和个人办住房公积金流程的问题分享结束啦,以上的文章解决了您的问题吗?欢迎您下次再来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