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关于四川成都高新区申请低保是如何规定的很多朋友都还不太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关于低保名单的知识点,相信应该可以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和问题,如果碰巧可以解决您的问题,还望关注下本站哦,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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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规定的,均可以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低保。
第五条户籍地的城乡划分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城乡分类代码来确定。
对于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划分不够清晰的地方,原则上可将申请人无承包土地、不享受惠农政策等作为申请城市低保的户籍条件。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指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的成员登记在同一户口簿且共同生活的,或者虽然户口不在同一户口簿但具有赡养、扶养、抚养关系且共同生活的成员,包括:
(一)配偶;
(二)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三)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四)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下列人员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二)与家庭失去联系满二年的人员;
(三)被宣告失踪人员;
(四)现役军人中的义务兵;
(五)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六)老年人和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共同生活的家庭中有经济收入来源的70岁以上的老年人;
(七)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在规定期限内的全部可支配收入。
家庭财产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动产和不动产。
居住在家中,有专业养老服务需求,但因各种原因不愿意入住养老机构的中度、重度失能的成都市常住老年人。居住在“群租房”中的老年人暂不纳入服务对象。
政策红利:
中度失能的困难老年人可以享受500元/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重度失能的困难老年人可以享受700元/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享受成都市长期照护保险待遇的,其符合条件的基本照护费用,由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按规定结算;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包括但不限于设置护理床、康复器具、呼叫器等必要的设施设备;免收床位费。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成都将“养老院”搬进老年人家中,老人足不出户就可享受到这些照护。
7月30日,记者从成都市民政局获悉,为探索解决长期居家的失能、失智老年人的生活照料问题,该局联合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出台了《成都市实施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方案》,在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等13个试点区推进家庭照护床位试点工作,试点周期为2年。
四川省资阳市从11月1日起,调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五城区和高新区城市居民低保标准从原来的月人均210元提高至230元,每人每月增加20元。新标准执行后,资阳低保标准跃居全国第十、西部第一。据介绍,除五城区和高新区外,成都其他区(市)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也调整为家庭月人均不低于175元。
调整后,五城区和高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应在2005年人均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按每月不低于20元增加,其他区(市)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水平,应在2005年人均补助水平的基础上按每月不低于15元增加,而全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年人均补助水平不低于200元调整到不低于260元。
一、低保边缘家庭的含义
不符合低保、特困条件,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2倍(即城镇1532元每人每月,农村960元每人每月),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可以申请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二、低保边缘家庭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医保救助:政策报销范围内,门诊和住院报销起付线均降低至3500元;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年度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按照67%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最高不超过30000元。符合重特大疾病救助条件的,在三重保障后对超过救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自付费用,超出部分按70%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最高限额20000元。
2.住房救助: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高新区辖区内的低保边缘家庭,可申请享受住建部门廉租住房待遇。
3.临时价格补贴:根据政策规定,在全市物价上涨幅度达到阈值时,可享受临时价格补贴。
4.临时救助:家庭因子女教育、住院治疗支出过大导致基本生活在一定时期内出现严重困难,或因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影响长期无收入来源的,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支出型临时救助。
对于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准纳入农村低保:
1、对申请农村低保的家庭,其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
2、45岁以下,夫妻双方身体健康,无特殊困难的;
3、有电脑、空调、冰箱等高档非生活必须品或汽车、卡车等车辆的;
4、近期购买商品房的或进行高标准装修的;
5、有私营项目且收入稳定的;
6、不配合调查,或瞒报的;
7、经济条件好单独把弱势群体分离出来办低保等。
成都市人民政府下发通知,从2020年7月起提高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成都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50元,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浦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一提高到家庭月人均收入800。
成都市最低保障标准
(一)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和郫都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30元。
(二)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新津县、大邑县和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60元。
拓展资料
成都市低保条件要求
(一)成都农村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持有本区县农业居民户口。
2、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
成都城镇居民低保申请条件
1、必须是持有本地非农业常住户口的居民。
2、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抚养义务人的。
3、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虽有但法定赡养人、抚养人、抚养义务人,但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抚养义务无赡养、扶养、抚养能力的。
4、在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及其他收入,离、退休领取离、退休金(养老保险金)或基本生活费,其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5、其他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
OK,关于四川成都高新区申请低保是如何规定的和低保名单的内容到此结束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