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户口迁移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办理(长沙转户口去哪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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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户口迁移办理地点在哪个地方办理(长沙转户口去哪里办理)

本文目录

  1. 湘潭政务中心办理老年证几天领取
  2. 湘潭身份证到期换证流程
  3. 户口迁入条件2021年湖南

湘潭政务中心办理老年证几天领取

到湘潭政务中心办理老年证。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户口薄、身份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到驻市政务中心民政局服务窗口办理。

本地户籍老年人

1.本人户口薄

2.身份证

3.一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

外地户籍老年人

1.申办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本人户口薄

3.申办人人口暂住证

4.申办人配偶或子女户籍证明

办理时限

1~20个工作日,具体的办理时限请咨询当地老龄工作机构或者民政局

办理费用

不收费

现在开展一事一办一结,如果手续齐全,没有什么问题的话,可现批现办,当日就可取证。

湘潭身份证到期换证流程

1、需要带上户口本和身份证;

2、重新拍照,去当地的派出所换证,派出所会重新拍照,在新的身份证上面使用;

3、填写信息单,派出所会给一张信息单,需要把单子上面的内容填写完成;

4、缴纳费用,完成后需要缴纳费用;

5、办理好后会给领取凭证,带着领取凭证到时候去领取身份证就可以。

身份证是我国公民身份的象征,代表着我们每个人的身份,公民应当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证。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公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手续后的3个月内发给证件。

户口迁入条件2021年湖南

第十九条?夫妻一方随另一方居住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另一方户口所在地。

第二十条未成年人投靠其父或者母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父或者母户口所在地。子女投靠城镇父或者母落户的,不受子女年龄等条件限制。

第二十一条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往配偶户口所在地,离婚后返回办理夫妻投靠时的迁出地(迁出地户口为高校、职业院校学生集体户口的除外)或者原籍户口所在地居住生活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夫妻投靠时迁出地或者原籍户口所在地。其中,申请迁回的地方属乡村的,是否有离婚后达到一定年限的要求,由各地具体规定,但年限不得超过2年。

第二十二条夫妻一方为已按规定注销了户口的义务兵或者上士以下(含上士)士官,另一方投靠军人一方父母居住生活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军人一方父母户口所在地。

第二十三条2016年2月3日后将户口由乡村迁往城镇的公民,要求返回办理乡迁城时的迁出地落户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回迁出地。

第二十四条依法取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并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公民,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农村宅基地的所在地。

第二十五条?公民依法收养已登记户口未成年人的,可以申请将被收养人的户口迁入收养人户口所在地。

第二十六条?父母投靠城镇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被投靠人为高校、职业院校落集体户口的学生、军人的除外),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被投靠子女户口所在地城镇。

第二十七条?经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实行垂直管理部门批准调动、录用的干部、职工,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城镇。

第二十八条符合随军条件的现役军人家属,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部队所在地。

女士官有未成年子女的,可以申请将其未成年子女的户口迁入其驻地,并随其调动或者退出现役而随迁。

第二十九条?在城区常住人口不足300万的地级市、县级市的市区、县人民政府驻地镇和其他建制镇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的公民,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

第三十条?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合法稳定就业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在当地参加城镇社会保险达到一定年限的公民,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大城市对合法稳定就业年限及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年限的要求,由各地具体规定,但不得超过1年。

第三十一条?城区常住人口超过500万的特大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建立完善积分落户政策,合理设置积分项目,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各类城市均不得采取购买房屋、投资纳税等方式设置落户限制,不得设置需经街道(镇)、社区居委会同意等“暗门槛”。

第三十二条长株潭自主创新示范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长沙、株洲、湘潭三市内的城镇。

第三十三条?取得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高级职(执)业资格,在城市合法稳定就业的公民,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当地城镇。

第三十四条?被评为县级以上先进个人(含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优秀农民工等)的公民,可以申请将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的户口迁入评选推荐地城镇。

第三十五条考取高校、职业院校的新生,入学期间可以自愿选择是否将户口迁入就读学校学生集体户。

第三十六条高校、职业院校学生肄业的,应当申请将在校户口迁入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毕业的,可以申请将在校户口迁入入学前户口所在地,或者申请将户口迁入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创业地(含非全日制研究生户口迁入就、创业地);转(升)学的,可以申请将户口迁入转(升)入学校所在地。

第三十七条军人退出现役的,可以申请在实际安置地登记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的户口。安置落户地为城镇的,成年子女也可随迁。

第三十八条因被判处徒刑而注销户口,现已刑满释放(含假释、保外就医)的公民,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登记户口;因已婚、未婚、丧偶或者离婚、系固定职工等原因,可以申请到配偶处、父母或者抚养人处、子女处、工作单位处等非原户口所在地落户。

第三十九条因出国(境)已注销户口,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留学公民回国后,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或者原籍户口所在地,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恢复户口;因有住房、直系亲属、原工作单位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市、县内其他公安派出所辖区登记户口;因回国就业的,可以申请到就业地落户。

第四十条?因留学以外的其他原因出国(境)被注销户口,但未在国(境)外入籍、定居的出国(境)公民回国后,可以申请在原户口注销地依据原户口注销登记恢复户口。经批准回国定居的华侨、经批准来内地定居的港澳台同胞、在我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定居地登记户口。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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