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成都市申请失业金的条件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成都市申请失业金的条件以及失业金领申请资料填错怎么改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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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这个问题,如果您是在成都市失业,需要领取失业金,可以按照以下步骤操作:
1.登录“四川人社服务网”(http://www.sc.lm12333.com/)或“四川省劳动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sc12333.com/)。
2.进入“失业保险”模块,点击“失业保险金申领”。
3.填写个人信息和失业原因,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申请后,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您可以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金。
5.领取失业金时,需要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和银行卡,领取时的具体金额和时间,以及领取地点等信息可以在网站上查询或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自动离职的不能领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同时满足3个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很多劳动者是出于个人的主观意愿,而向工作单位提出辞职的,这种情况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所以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一、成都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二、领取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三、领取标准
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按每人每月1050元执行。
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按每人每月966元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规定作相应调整。
四、领取期限
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
五、领取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
4.失业人员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5.《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
6.本人一寸免冠照片6张
六、办理地点
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成都市社保局
地址:成都市人民政府第四办公区(二环路北一段四号营门口立交桥侧劳动保障大厦)
电话:028-87706992、028-87706993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一)领取条件:
1、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2、劳动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劳动者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二)领取方法:
满足以上三条的失业人员,可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要求。
1.在成都市范围内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
2.非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后30日内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3.符合就业失业登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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