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杭州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办理条件是什么意思,以及变更承租人条件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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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续住。单位地址变更不影响你住公租房,唯一影响的是上班路程变远或变近。承租公租房和单位没有任何关系,你是符合公租房承租条件,才能承租公租房并不是因为单位而承租,所以单位地址变更不影响承租公租房,可以继续租住,单位地址变更了也许你上班远了不方便,可以想办法换租公租房。
杭州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根据《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四条,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第十九条,公共租赁住房实行轮候制度。通过公开方式产生选房顺序号,根据房源数量确定选房人员数量。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未参加当期选房或选房后放弃承租的,其保障资格终止。未列入选房范围的人员进入轮候,轮候期一年,轮候期内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轮候期满,根据届时制定的申请条件对轮候人员的资格再次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根据房源情况按选房顺序依次配租,不符合条件的,其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终止。扩展资料:对于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具有市区常住城镇居民户籍,或持有《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3、申请人毕业未满7年;4、申请人在市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一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住房公积金或社会保险金一年(含)以上,或持有市区营业执照和一年(含)以上完税证明;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市区无房,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市区的住房资助能力低于规定的标准,该标准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在每期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中明确;6、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规定的收入标准,该标准由市住保房管部门在每期公共租赁住房受理公告中明确;7、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管理暂行办法》
申请廉租房满足的条件:
1、具有杭州非农业常住户口(含非农业城镇集体户籍);
2、家庭上年人均月收入低于1260元(含);获得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保持荣誉)人员的家庭、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的家庭和“三属”家庭,上年年收入低于4.5万元(含);
3、家庭人均认定住房使用面积低于9平方米(含);
4、家庭人均财产低于5万元(含);5.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含取得住房保障资格)。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申请廉租租房。
用人单位在公共租赁住房资格准入及经租管理中承担以下职责:
(1)资格准入环节
用人单位首次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时,须填写《杭州市区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具结书,承诺按照受理公告和住房保障相关法规、规章、政策和制度及时组织开展受理、初审、公示和交件工作,并加盖单位公章交住保房管部门备案,具结内容主要如下:
①用人单位应指定专人,受理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并对材料规范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严格审核;
②申请家庭相关信息应在单位公示栏或明显处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7天,对举报情况应予以核实处理;
③申请材料按户整理后,及时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区住建局,配合住保房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
④根据选房公告要求,指定专人组织单位职工按时参加选房,确定合租人员名单;
⑤会同住保房管部门对承租职工保障资格进行动态管理。
(2)经租管理环节
①会同经租管理单位做好职工配租入住工作;
②督促职工及时缴纳房屋租金、水、电、气等费用,引导职工爱护保障性住房设施设备,对违规职工家庭进行教育,对欠租、欠费、房屋损坏承担连带支付或赔偿责任;
③不定期开展巡查,严禁职工将保障性租赁住房进行出借、转租、闲置或改变房屋使用性质;
④实施动态管理,单位出现倒闭、破产、歇业及注销、吊销等情形,或承租人辞职、调离单位,户籍、婚姻、房产、生活地等发生变动的,应及时将有关变动情况反馈住保房管部门,并主动配合经租管理机构办理退房或合同变更手续。
不可以永久租。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为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除城镇户籍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两个租赁期限。也就是说,杭州公租房不能永久租,最多只能承租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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