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个人债务,什么是连带之债及其有怎样的效力

怎么认定个人债务?什么是连带之债及其有怎样的效力呢?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什么是个人债务、什么是连带之债及其有怎样的效力、什么是特定物之债与连带物之债、什么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什么是个人债务,什么是连带之债及其有怎样的效力

本文目录一览:

1、 什么是个人债务

2、 什么是连带之债及其有怎样的效力

3、 什么是特定物之债与连带物之债

4、 什么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一、什么是个人债务

一、哪些债务为个人债务

(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

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单独一方所负的债务。这种夫妻一方单独所负的债务,既可以发生在夫妻登记之前,也可以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按照不同的标准,可以分为四类:一是按结婚时间划分;二是按双方是否达成共识为标准;三是按债务的性质为标准;四是按个人债务的内容和成因来划分。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二)个人债务的具体分类: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

二、什么是连带之债及其有怎样的效力

什么是连带之债及其有怎样的效力

一、连带之债的概念

连带之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债权人或债务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或负有连带债务的债。在连带之债中,多数债权人中的任何一个人都有要求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的权利,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权;多数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这种连带关系称之为连带债务。

二、连带之债的效力

1、连带之债的外部效力

在连带债权的情况下,各债权人均有权向债务人请求全部给付,债务人也有权向任何一个债权人主动履行义务,一个债权人受领了债务人的全部给付,其他债权人的债权即归于消灭。在连带债务的情况下,每一个债务人均负有向债权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债权人有权要求连带债务人中的一人或数人履行债务,被请求的债务人不得以存在其他债务人为由拒绝给付,也不得以债权人所为...

三、什么是特定物之债与连带物之债

什么是特定物之债与连带物之债

1、特定之债

特定之债是指以特定物为标的的债。广义的特定之债,还包括“行为特定”及“作为债的标的”的“权利特定”的债,亦即所谓以“特定给付”为标的的债。特定之债的标的是特定物,在债成立时就须业已存在,具有不可代替性;而种类之债只需在种类物中确定一定量即可。种类之债一经特定即变为特定之债。

特定物可以是依物的性质而特定,如某名人的某幅字画,也可以是依当事人的意思具体指定的物,如该所房屋、此辆自行车等,不能用其他的物来代替。物的特定,有时在债的关系成立时即已确定,有时是在债成立时虽不确定,但在履行时,经当事人具体确定标的物,此时债也变更为特定之债。以特定给付为标的(特定物或特定劳务)的债。如某一名演员登场表演为给付标的的债。

2、连带之债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

四、什么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什么债务可以认定为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

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

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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