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送达规定要求是什么?刑事诉讼职能有哪些内容?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刑事诉讼送达规定要求、刑事诉讼职能有哪些、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寻衅滋事不起诉的含义,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刑事诉讼送达规定要求
2、 刑事诉讼职能有哪些
4、 寻衅滋事不起诉的含义
送达是司法机关按照法定的一定方式,将法律文书、诉讼文书交付给应当收受文书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行为。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它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它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零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收件人本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如果本人不在,可以由其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负责收件人员代收,代收人应当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的日期,并且签名或者盖章。...
刑事诉讼职能有哪些
1、控诉职能:控诉职能是指向人民法院揭露、证实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确定刑罚权的职能。
2、辩护职能:辩护职能是指针对犯罪嫌疑或指控进行反驳,说明犯罪嫌疑或指控不存在、不成立,要求宣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从轻、减轻、免除刑罚处罚的职能。
3、审判职能:审判职能是指通过审判确定被告人是否犯有被指控的罪行和应否处以刑罚以及处以何种刑罚的职能。
《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三十五条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当充分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利。
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以上内容由华律...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享有的权利有哪些
1、有权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2、有权申请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审判人员、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回避。
《刑事诉讼法》
第九条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的诉讼参与人,应当为他们翻译。
在少数民族聚居或者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审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发布判决书、布告和其他文件。
第一百八十七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
寻衅滋事不起诉的含义是指行为人虽然有寻衅滋事行为,但是满足不起诉的条件,人民检察院因此不起诉。
检察院不起诉的三种情形
一、法定不起诉(绝对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42条第1款规定:犯罪嫌疑人有本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这种情形我们称之为绝对不起诉,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法定不起诉适用于以下六种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酌定不起诉(相对不起诉)
刑事诉讼送达规定要求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刑事诉讼职能有哪些、刑事诉讼送达规定要求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