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有国家什么款物?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有国家款物吗、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要件、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决书是怎样的,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要件
3、 挪用特定款物罪立案标准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对象是有国家款物的。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对象,只能是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的特定款物,既包括用于上述用途的由国家预算安排的民政事业费,又包括临时调拨的救灾、抢险、防汛等款物以及由国家募捐的救灾、救济款物。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救灾款应重点用于灾情严重地区自力无法克服生活困难的灾民,不得平均分配和发放。抢险、防汛款用于购买抢险、防汛的物资、通讯器材、设备和其他有关开支。
优抚款主要用于烈属、军属、残废军人等的抚恤、生活补助,以及疗养、安置等。救济款主要用于农村中由集体供给、补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五保户、贫困户的生活救济;城镇居民中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孤老、残、幼和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的贫困户的生活救济;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散居归侨、外侨以及其他人员的生活困难救济等。
为了救灾、抢...
挪用特定款物罪构成要件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体困难。这对于安定群众生活,以及恢复再生产能力,将困难和灾害限制在最小的范围之内,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上述特定款物决不允许任意挪用,必须做到专款专物专门使用,这是我国一项重要的财经管理制度。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所谓“挪用”,一般是指擅自将专用款物挪作其他公用,如用于搞经济开发项目、炒房地产、购置小轿车等违反专款专用的行为,这...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86条规定: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挪用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造成国家和人民群众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三)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挪用特定款物的,或者造成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严重困难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情形。
挪用特定款...
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决书
**人民法院
(2016)冀0126刑初71号
公诉机关灵寿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王某。2015年12月29日因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被灵寿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6年6月8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被告人梁某,曾用名梁某,中共党员。2015年12月29日因涉嫌挪用特定款物罪被灵寿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6年6月8日被本院取保候审。
辩护人雷*,河北**律师事务所律师。
灵寿县人民检察院以灵检公刑诉(2016)61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梁某犯挪用特定款物罪,于2016年6月1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6年7月7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灵寿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孙*记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王某、被告人梁某及其辩护人雷*到庭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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