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什么?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是什么?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罚金刑的适用对象和适用方式、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有几种、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罚金刑对未成年犯罪人如何适用,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有几种
3、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有哪些
罚金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它作为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现代司法实践中,虽然适用罚金刑的范围不断扩大,但由于受历史形成的重刑主义、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广大司法人员对罚金的适用并没有很好的理是人民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
它作为一种附加刑,既可以附加主刑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在现代司法实践中,虽然适用罚金刑的范围不断扩大,但由于受历史形成的重刑主义、功利主义思想的影响,广大司员对罚金的适用并没有很好的理解和掌握,以至重刑轻判,轻刑重判,滥用罚金刑的现象时有发生。
为了在实践中更好地贯彻罚金刑,本文拟就罚金刑作初步的探讨。
一、罚金刑适用的必要性
罚金刑作为对犯罪分子的一种刑罚方法,具有悠久的历史,奉律中对轻微罪适用...
罚金刑的适用方式有几种
1、单科式。刑法规定的单科罚金主要适用于单位犯罪。例如,刑法第387条规定的单位受贿罪和第393条规定的单位行贿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只能单独适用。
2、选科式。在罚金单独适用的情况下,刑法规定罚金与其他刑种并列,可供选择适用。例如:根据刑法第275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这种情况下,罚金作为一种选择的法定刑,只有单独适用,不能附加适用。
3、并科式。在罚金附加适用的情况下,明确规定判处自由刑时,必须同时并处罚金。例如,刑法第326条规定的倒卖文物罪,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这里,罚金只能附加适用,不能单独适用。
4、复合式。复合式是指罚金的单处与...
二、必并制罚金刑立法之检讨综观我国的刑法典,稍加分析便可发现,我国刑法关于必并制罚金刑的规定,至少存在如下几个问题:1、必并制罚金刑的立法配置不当。我国现行刑法对抢劫、盗窃、抢夺、诈骗等财产规定了必并制罚金刑,而对贪污、贿赂犯罪的犯罪行为人没有规定罚金。在我国现行刑法分则第八章贪污贿赂犯罪的规定中,除对单位受贿、行贿规定了并处罚金外,在许多条款中,只规定了,而没有规定并处罚金,虽然没收财产的刑罚强度高于罚金,但除犯罪行为有特别严重的情节,犯罪分子被判处和的才并处没收财产外,对其他情况都是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这实际上给司法实践留下一个缺口,有可能使许多贪污贿赂犯罪分子逃避经济上的惩罚。并且个人贪污或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既没有规定处以罚金也没有规定处以没收财产,这不能不说是立法上的一个缺陷。贪污贿赂犯罪具有和财产犯罪的双重属性...
罚金刑对未成年犯罪人如何适用
对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判处罚金,但不代表未成年人犯罪就不需要判处罚金。
未成年人犯罪中,财产型犯罪如抢劫罪、盗窃罪等占较大比重。不少人认为对未成年犯罪人不应适用罚金刑,因为他们无独立的经济能力,对他们科处罚金,实际上是由其家长或其他监护人代缴,不符合刑罚人身专属性原则,造成刑事责任的株连。
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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