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自首立功司法解释?自首能不能减轻处罚决定?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自首立功司法解释、自首能不能减轻处罚、自首情节怎么认定、自首适用于交通肇事犯罪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自首立功司法解释
2、 自首能不能减轻处罚
3、 自首情节怎么认定
4、 自首适用于交通肇事犯罪吗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4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2次会议通过,1998年5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自1998年5月9日起施行。)法释(1998)8号。
二、法释原文
为正确认定自首和立功,对具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依法适用刑罚,现就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
反对爸爸和情人在一起
今年才17周岁的小军(化名)是广东五华人,是深圳一工厂的维修工人。据了解,小军的爸爸钟某如长期在东莞打工养家,父母关系不是很好。从2004年4月起,钟某如和老乡邓某红(女,34岁,广东五华人)开始同居,并生有一男孩。小军的妈妈朱某兰一直呆在五华老家,尽管丈夫在外不轨,但她一直不同意离婚,小军和哥哥也都一直反对爸爸和邓某红在一起。
今年6月中旬,钟某如回家乡时再次向妻子朱某兰提出离婚。小军得知后,很恨邓某红破坏其家庭,于是产生了报复邓的念头,并准备了一把尖刀。7月7日10时许,小军携带事先准备的尖刀,从深圳来到东莞市清溪镇第三工业区吉兴鞋厂斜对面商铺邓某红住处附近伺机作案。当天,由于爸爸钟某如在邓某红的住处,小军便在附近网吧上网等待时机。次日12时许,小军见爸爸已离开,遂窜至邓某红的住处,持尖刀朝邓某...
所谓自动投案,一般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归案之前,处于本人的意志而向有关机关或者有关个人承认自己实施了犯罪,并主动将自己置于有关的控制之下,等待进一步交代犯罪事实,接受司法机关的审查与裁判的行为。
法律咨询:
您好,被告人薛某于2009年5月30日到某公安机关供述了自己于2009年4月25日在某县城盗窃现金3500元;同时还供述其于2009年2月12日在某村附近的公路上抢劫某女金项链一条,经庭审举证、质证,被告人薛某所述两种罪名成立。薛某是否有自首情节?
律师解答:
薛某有自首情节,应将盗窃罪与抢劫罪分别认定自首判刑后,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最后执行刑期(按两个自首论)。
相关法律知识:
我国《刑法》规定的自首制度,是一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为根据的,其目的在于鼓励犯罪...
自首适用于交通肇事犯罪吗
笔者认为,交通肇事犯罪应当适用自首制度。理由是:
一、报案不同于自首,自首不是交通肇事行为人的义务
所谓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构成自首需要具备两个要件:一是自动投案。二是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特殊自首无须自动归案,只要是在被动归案之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异种罪行的,该异种罪行也适用自首情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有三项义务:保护现场;及时救治伤者;主动迅速报案。事故发生后主动向有关机关报案并等候处理符合自动投案的条件,但“报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交通事故发生后车辆驾驶人只要及时主动向有关机关报告发生了交通事故这一事实即认为车辆...
自首立功司法解释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自首能不能减轻处罚、自首立功司法解释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