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是什么?人身损害赔偿有营养费吗?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人身损害赔偿的营养费有哪些、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概念和构成要素是什么,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标准
3、 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
因人身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可以主张物质损失和精神损害赔偿。其中物质损失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构成残疾的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抚养人生活费。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上述费用均属于物质损害赔偿,如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还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该解释中规定的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均属于精神损害赔偿,但因该规定与后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应规定相抵触而失去法律效力,因此,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均应认定为物质损失,在此基...
营养费可谓若干赔偿项目中,是最富有弹性的。《解释》第24条仅有“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短短22个字,可谓简单明了,而在这之后面却包含诸多问题,几乎可以说没有一点点的可操作性。
首先,“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是否可以认定为是法律委托或赋予医院的权利,是否每个受害人都手持医院的营养证明或处方,这营养证明或处方由具有什么样的资格的医务人员出具。这些证明与处方在民事诉讼中属于什么性质的证据,如何质证与采信对受诉法院的审判人员都是一个未知数,让审判人员如何应对。其次,什么是营养品,是肉禽蛋海鲜类、参类、还是保健食品或者补药。众所周知,不同的病情,对于食物有作不同的要求,即使同一食品不同的烹制方法其营养也有相当大的差异。医院出具营养证明与处方是否在其职权或服务范围之内,从医患双方的服务合同关系来看,其出具的意见是否伴...
关键词:人身损害赔偿证据范围和标准精神损害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活形态的日趋丰富,侵权案件从类型、数量和法律关系的复杂程度等方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给侵权纠纷案件的审理带来了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是人民法院受理的侵权案件的一种主要类型,此类案件的共同特点是案情复杂,社会影响大,审理难度大,调查取证难,目前《民法通则》、《民诉法》对此类案件的规定过于笼统,许多具体问题难以解决。在审判实际中,人民法院通常参照1991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来确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标准。《办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起到了积极作用。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办法》规定的赔偿标准已不能充分体现填补受害人损失的民事赔偿理念。另一方面,由...
2.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就是侵害生命权、健康权或者身体权所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义务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同其他一切法律关系一样,包括以下三个要素:
第一,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
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主体,就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即赔偿权利人与赔偿义务人。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关系的客体。
赔偿权利人享有的权利,是请求对他的损失给予赔偿;赔偿义务人负有的义务,是对自己的侵权行为给赔偿权利人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就是赔偿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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