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执行法律后果是什么意思?中止执行法律依据是什么?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中止执行法律后果是什么、中止执行法律依据、中止执行复议的规定、中止执行还有时效吗,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中止执行法律后果是什么
2、 中止执行法律依据
3、 中止执行复议的规定
4、 中止执行还有时效吗
中止执行法律后果是什么?
中止执行的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人民法院应当暂停一切执行活动;
2.执行程序的当事人及其他参与人不得该变中止执行前的财产状况和事实状态。如申请执行人不得擅自采取行动向被执行人追索债务:被执行人不得自行处分已经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协助执行人不得推卸协助法院执行的义务等。
执行程序中的终结执行和中止执行区别
终结执行是指在执行程序中,因发生法律规定的事由,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者不可能继续,而依法结束执行程序。根据《民诉法》第257条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5)作为...
中止执行法律依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中止执行的程序
1.中止执行的原因一旦发生,人民法院即应依职权作出中止执行的裁定。
当事人发现中止执行的原因存在时,应积极地将中止的原因告知法院或向法院提出中止执行的申请。
2.中止执行的裁定...
一、中止执行复议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根据我中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止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异议,法院裁定异议申请不受理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复议申请。
二、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
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
中止执行还有时效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六条的规定:“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并无时效限制的规定。如果涉及查封冻结扣押,有相应续封的问题。
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原因有哪些?
民诉法第二百三十九条明确规定,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目前法律关于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主要是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百四十条。因此,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中断的事由,主要就是参照民法通则所规定的事由来确定。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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