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案件的专属管辖是什么?房屋租赁专属管辖权?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房地产案件的专属管辖、房屋租赁专属管辖、公司纠纷专属管辖、股权转让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房地产案件的专属管辖
2、 房屋租赁专属管辖
3、 公司纠纷专属管辖
房地产案件的专属管辖
专属管辖中的房地产等不动产纠纷仅限于不动产的部分物权纠纷。
【案情总结】
交易标的虽为不动产,但案件本质上属于合同纠纷,应适用合同纠纷管辖的一般规定,尊重当事人对管辖权的约定,应移送乙方所在地即B区法院管辖。
【案情】
原告**公司(住所地在B区)为购买位于A区内的厂房,作为合同的乙方与作为合同甲方的被告**公司签订了工业用房买卖合同。合同第十六条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原告向不动产所在地即A区法院起诉。被告认为本案对管辖进行了约定,应由乙方所在地即B区法院管辖。
【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本案交易标的为位于A区内的工业...
房屋租赁纠纷的管辖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一般地域管辖还是特殊地域管辖,认识不尽一致。大体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只有执行特殊地域管辖有困难的,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诉讼,从两便原则考虑,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否则,如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对于房屋座落地与被告所在地不一致的纠纷,不便于受诉法院查明案情和判决后的执行。但持这种意见的同志,对适用具体条款又有两种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由房屋所在地即履行地法院管辖。理由是,凡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房屋修缮、租金、腾退等纠纷,均属于合同纠纷,因为这类纠纷产生的根据是双方实际存在的租赁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所称“合同纠纷”并未指明只限于经济合同,自然,这类民事合同也应适用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有的则认为应适用...
公司纠纷专属管辖
公司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
一丶专属管辖适用范围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⒈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⒉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地法院管辖。
⒊因继承遗产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由价值大小来认定)管辖。
涉外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266条规定,属于我国人民法院专属管辖的涉外民事案件有:
1.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2.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纠纷;
3.在我国履行的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纠纷。
此外,根据国际私法...
一、股权转让纠纷专属管辖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股权转让纠纷并不是民事诉讼法中专属管辖的案件,应该是按合同纠纷进行管辖,由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地法院进行管辖。
二、专属管辖的范围
专属管辖有分为国内专属管辖与涉外专属管辖。
国内专属管辖的范围如下:
⒈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⒉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由港口作业...
房地产案件的专属管辖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房屋租赁专属管辖、房地产案件的专属管辖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