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程序瑕疵?下班后留在办公室算加班吗?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瑕疵仲裁执行案件的司法如何处理、下班后留在办公室算加班吗、显失公平的工伤赔偿协议能否予以撤销呢、虚假劳动关系有什么影响呢,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下班后留在办公室算加班吗
4、 虚假劳动关系有什么影响呢
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黄某于2012年1月20日签订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该房产已以黄某的名义办理了银行按揭,合同约定黄某将其名下一处房产作价50万元售予徐某,黄某协助徐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徐某取代黄某向银行交纳房款8.3万元,其后,因房价上涨,黄某反悔,拒绝协助徐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经多次协商未果,徐某依合同约定向某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黄某协助徐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2012年8月,仲裁委裁决:黄某协助徐某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未对房款的支付事项进行裁决)。黄某拒绝履行,2013年3月,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法院执行过程中,黄某向法院反映其家庭仅有该一套房产,认为法院不能强制执行。
【解析】
因黄某一家不在涉案房产居住,长期在外地做生意,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之情形,...
案情简介
王某大学毕业后就职于一家广告公司,与该公司签订三年期劳动合同,从事市场推广工作。王某工作十分卖力,下班后同事们纷纷离开公司,而王某经常留在办公室继续做事。同事们见王某总“加班”工作,经常劝其注意身体。王某则回应道:“趁年轻身体好,多干点。”工作满两年后,王某为了谋求更好的发展向公司提出辞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其两年来的加班工资。公司感到非常不解,公司从未要求王某加班,而是王某经常下班后主动留在办公室不回家。两年来王某也从未向公司提出加班工资,故公司无须支付其加班工资。得知公司不愿支付加班工资后,王某向某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两年来的加班工资。
争议焦点
王某下班后留在办公室算加班吗?
王某认为:他每天下班后继续留在办公室工作,理应属于加班。而且他有考勤记录证明其...
谢某某于2013年6月8日被应聘到丰城市**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陶瓷”)从事搬运工作。2013年6月23日,谢某某在工作期间受伤,遂入住医院治疗。同年8月24日,丰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谢某某作出工伤认定。2014年3月22日,宜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谢某某进行伤情鉴定,构成八级伤残。2014年4月19日,**陶瓷与谢某某达成工伤赔偿协议,即**陶瓷一次性赔偿谢某某各项费用共计人民币34400元。事后,谢某某返悔,2014年4月25日向丰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该仲裁委员会以双方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2014年4月26日,谢某某诉请法院撤销与**陶瓷签订的工伤赔偿协议,并要求**陶瓷依法一次性赔偿伤残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鉴定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26.8万元。
【雇主另有其人】
裘某于2001年7月进入上海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自2001年7月14日起到2002年7月13日止)。合同到期后,**公司并未与裘某续约。因此,裘某要求**公司为自己办理退工手续,但公司迟迟不办。
**公司认为,裘某从未在公司工作过。她一直为北京的某医药药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尽管**公司向裘某支付工资并缴纳“四金”,但实际上,这笔钱都是**公司出的。所以,**公司并没有义务为裘某办理退工手续。而且,裘某的档案已经被该**公司拿走了,**公司方面根本无法为其办理退工。
【法院追加第三人】
公司拒不办理退工手续,裘某只得于2003年1月22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公司为其办理退工手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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