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制扣划被执行人住房公积金问题?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在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否可以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在青岛办理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流程、在青岛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条件,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导读:在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呢?在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时怎样才能避免纠纷呢?如何签好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呢?详细内容请看本文介绍:
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还要注意三点:
一、出卖的房子是否是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
如果只有房产证,仅是由于产权人的某些原因未办,而可以补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应在产权人补办土地使用权证后再交易;如果出卖的房子是拆迁安置房、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等交易受限制的房屋,则尽量在限制因素消除后再购买;如果出卖的房屋有抵押,应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才能交易。
二、要注意出卖人的身份。
首先,要注意出卖人与房产证上的人名是否一致,并核对身份证明;其次,要注意房产证上是否有共有人,如有,应有共有人一起交易;最后,有的房产证上虽然未有共有人,但出卖人有配偶的,...
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某法院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扣划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的被执行人的住房公积金至法院账户,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协助冻结了被执行人的公积金,但同时提出该中心无权扣划缴存职工的公积金。
上述情况在民事执行案件中比较常见,如果人民法院可以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将会较好地解决标的额较小的民事案件的执行问题。但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能否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对于该问题,一种意见认为,被执行人在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的住房公积金为个人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执行;另一种意见认为,一般不可以强制执行,只有待条件成就后方可执行。
从最高人民法院处理相关案件的做法看,一直持有比较保守的态度,在个案中也没有明确可以强制执行,但也未明确禁止。在最近的(2012)执他字第5号对...
最新青岛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持本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到辖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处打印公积金查询单;管理处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贷款资格,计算可贷额度;符合贷款条件,发给申请人《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
2、申请人根据要求填写《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根据所购房屋类型及区域提供所需材料。
3、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批,审核批准后申请人前来签订《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保险手续,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借款人到房产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4、抵押登记手续办结,管理处工作人员负责办理划款(收妥《房地产他项权证》后三个工作日划结,每月27、28日不划款)。
5、划款完毕,借款人到管理处领取进帐单和还款存折(卡)。
6、借款人...
在青岛市范围内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规定在青岛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可以申请青岛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借款申请人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满12个月(即满365天),申请贷款时账户是正常缴存状态,且在申请贷款的近12个月内,连续正常缴存12个月。
(三)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且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规定要求;商品房有相当于购房全部价款(不含配套费、装修费等)20%以上的自筹资金,二手房为40%以上的自筹资金(有房龄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同意办理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贷款担...
在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在强制执行过程中是否可以扣划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在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