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属于不正当低价销售的行为?企业名称权如何保护?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哪些是属于不正当低价销售的、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如何解救处于传销中的人、如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2、 企业名称权的法律保护
3、 如何解救处于传销中的人
4、 如何解决同业竞争问题
其客观上表现为:经营者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抛售商品,排挤竞争对手,使其利益严重受损或被迫退出市场,从而在一定市场范围内减少或消除竞争,以达获取非法高额利润之目的。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掠夺行为,会给同类竞争者造成实质性损害或损害危险,阻碍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影响竞争对手的建立、生存和发展,在一定条件下使市场结构趋于不合理,破坏正常的竞争秩序。因此,许多国家的竞争法均将其作为不正当竞争行为而予以禁止。如,在日本,其被视为“不当贱卖”而予以禁止,在欧洲,其被称为“掠夺性定价”而纳入竞争法调整。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1条也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第二,不正当低价销售严重违背价值规律和经营规则。
企业商品的价格取决于多种因素,一般包括成本、税金、利润与合理的流通费用等,并在一定程度上受...
企业名称权的概念
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改变自己的名称,并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盗用或冒用的权利。”企业名称在现实中有两个作用:第一,将该企业与其他企业相区别。第二,代表企业的商誉。对企业名称权的保护不仅是企业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需要,也是国家维护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的需要。
侵犯企业名称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以下几种
1、非法干涉企业名称设定权。企业对其名称具有独立的设定权,只要企业在设定自身的名称时,按照《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要求,只要名称符合真实性原则,且不违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2、非法干涉企业变更名称权。企业对其名称权有依法变更的权利,只要不违背国家设立企业名称权的相关禁止性规定,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他人不得非法干涉。
3、非法干涉企业使用名...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传销解救术一: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这一方式较适合刚陷入传销组织的人群,这类人虽然受到传销组织的蛊惑,但陷入的并不深,部分还属于理智清楚,没有完全被传销理论迷惑。对这部分人应通过一切可能的措施取得联系,用亲情,友情或者爱情感化他使其主动配合脱离传销控制,或者通过讲道理瓦解其对传销理论的信任。说服的人员可先行对传销的洗脑理论进行了解,然后针对这些理路逐个击破,彻底瓦解。
注:这一方式对长时间陷入传销组织的人员效果很小。
传销解救术之二:强制性解救
陷入传销的人员多因为处于传...
所谓同业竞争是指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包括绝对控股股东与相对控股股东)所从事的业务同该上市公司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的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从竞争的一般意义来讲,企业之间存在竞争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原因,但由于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存在特殊的关系,如果两者之间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不仅不利于整个社会竞争的有序进行,而且还有可能出现控股股东利用控制与从属关系进行各种内部活动和安排,从而不仅损害国家的利益(如通过惯常的内部转移定价使国家税收减少等)而且还可能做出有损于上市公司利益的决定,并进而侵害其他股东,特别是境外股东权益。
鉴于上述原因,各国在法律上一般都限制同业竞争,要求控股股东避免出现与上市公司之间同业竞争关系。例如,日本商法第二编第74条规定:“股东非有其他股东的承诺,不得为自己或第三者进行属于公司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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