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机动车挂靠可能产生哪几种责任形式、机动车交通事故连带责任的概念和特点有哪些、机动车交通事故连带责任如何实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过错如何认定,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审判实践中,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法院判决挂靠车辆的交通事故责任时,一般有五种处理结果:
一是判决由挂靠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被挂靠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所谓的连带责任;
二是判决挂靠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在收取管理费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所谓的有限连带责任;
三是判决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被挂靠单位在挂靠人无力赔付时先行垫付,即所谓的垫付责任;
四是判决直接由被挂靠单位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要求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即所谓的直接赔偿责任;
五是判决直接由挂靠人承担赔偿责任,驳回原告要求被挂靠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请求,即所谓的豁免责任。上述分类主要是从处理结果上进行的分类。
同时,法律界普遍认为,处理挂靠经营中被挂靠方如何担责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的一系...
在侵权法中,确定共同侵权行为连带责任的意义,是加重行为人的责任,使受害人处于优越的地位,保障其赔偿权利的实现。其根据一是共同侵权是一种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因为数人共同致人损害较之于单独致人损害对受害人的危害更重,因而应使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二是在共同侵权中,因损害本身具有不可分割性,故应使行为人负连带责任;三是在多数共同侵权行为中,数人均具有共同过错,共同过错使数人的行为形成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各个行为人的行为都构成损害发生的原因,因而各行为人均应对损害结果负连带责任。侵权法确认这种连带责任,使受害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简便易行,举证负担较轻,请求权的实现有充分保障,受害人不必因为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一人或数人难以确定,或由于共同侵权行为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没有足够的财产赔偿,而妨碍其应获得的全部赔偿数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连带责任的特征是:第一...
1.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整体责任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同侵权行为发生以后,首先必须确定整体责任。无论受害人请求一个、数个或全体机动车保有人承担侵权责任,均须确定整体责任。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连带责任的整体责任,应当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同侵权的不同形式,依照不同的归责原则进行。对于机动车一方造成非机动车驾驶人人身损害的,适用过错推定原则确定整体责任;对于其他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确定整体责任。确定以上整体责任,应当按照所适用的归责原则的不同要求,确定责任的有无乃至应承担的侵权责任的范围。
2.作为共同加害人的责任份额确定。机动车交通事故共同侵权责任确定之后,应当在共同加害人的机动车保有人内部确定各自的责任份额。这种做法并不是否认连带责任的整体性,而在于公平地确定各共同加害人自己应承担的责任份额,确定每个机动车保有人的最...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当事人违反车辆和驾驶人管理方面的规定的违法行为不应认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过错,当事人违反了交通通行的规定,且该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发生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时方可认定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的过错。
案情
2015年10月22日,朱*岭驾驶皖F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赣K牌照(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沿省道S101线由北向南行驶至203KM+50M处时,与前方同方向行驶的王xx醉酒后驾驶的两轮轻便摩托车相撞,致使王xx摔落地面,后被由北向南行驶的王*军驾驶的豫H牌照重型厢式货车碾压,造成王xx死亡、皖F牌照重型半挂牵引车及两轮轻便摩托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司法鉴定,无法确定两台肇事车中哪一台车所致的损伤为致死性损伤。此起交通事故经安徽省固镇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认定,朱*岭负本起交通事故的同等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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