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类型?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哪些内容?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哪些、离婚损害赔偿符合的条件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和一般损害赔偿这两者分别有什么不同的特征,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哪些

本文目录一览:

1、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2、 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哪些

3、 离婚损害赔偿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4、 离婚损害赔偿和一般损害赔偿这两者分别有什么不同的特征

一、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可收集哪些证据?

固定易失证据

对于婚姻一方与外遇对象来往的手机短信内容、电子邮件内容、电脑博客日记、QQ聊天记录,如果可能应该应当委托公部证门对此类证据作固定处理。条件不允许也应该尽量自己固定保存起来,手机短信可以连着手机一起用数码相机拍下来,电脑和网络资料可以截取全屏保存。

文字证据

1、婚姻一方在外遇行为突然曝光事发初期,碍于情面、情急之下或表示悔改所写的“忏悔书”、“认错书”、“保证书”、“协议书”等形式的文字材料;

2、婚姻一方有嫖娼宿妓、流氓淫乱、开房约会、非法同居等行为,警方介入处理的笔录材料;

3、供职单位发觉婚姻一方嫖娼事件、外遇行为等时可能会有的处理决定文件材料;

4、知情人或证明人就婚姻外遇或非法同居相关事件所写的书证材料。

二、离婚损害赔偿的证据主要包括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情节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离婚损害赔偿制度是有配偶的一方具有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事由而导致离婚的,有过错方在离婚时对无过错方所遭受的损失给予赔偿的制度。

对协议离婚后又提起损害赔偿诉请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7条作出了明确规定:“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或者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一年后提出的,不予支持。”可知:

1、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仍有权利提出损害赔偿请求;

2、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明确表示放弃损...

三、离婚损害赔偿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离婚损害赔偿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1、夫妻一方对离婚有主观上的过错

实施违法行为的配偶主观上有意图违反民法典或其他法律的过错,这种过错必须是故意。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着配偶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形,例如双方都出轨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或是一方有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而另一方也有出轨的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双方都要求对方给予离婚过错赔偿,或是过错较小的一方要求过错较大的一方给予赔偿,一般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2、违法行为

我国目前可以构成离婚损害赔偿的行为包括:

(1)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

(3)遗弃家庭成员。

婚姻的本质在于双方共同生活,互相给予对方身体上、物质上、精神上之关爱,凡消极的...

四、离婚损害赔偿和一般损害赔偿这两者分别有什么不同的特征

离婚损害赔偿和一般损害赔偿的区别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一般侵权的主体(即加害人)范围较广,包括一切自然人和法人。而离婚损害赔偿的侵权主体是特定的,它只能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配偶一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不能将配偶以外的第三人作为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而,在离婚损害赔偿中,不存在共同侵权问题。同时,这里所说的配偶,必须是合法婚姻关系的配偶,如果是非法婚姻关系的配偶,也不存在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如婚姻关系被确认无效或撤销,其同居期间一方造成另一方损害的(如暴力致人伤害),则应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对于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所造成的损害,也不能作为离婚损害赔偿处理。如在恋爱期间所发生的侵权损害,在结婚之后离婚时,不能对此提出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因侵权造成损害需要赔偿的,按一般侵权损害赔偿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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