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问题?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夫妻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处理、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夫妻离婚未办收养手续怎么办、夫妻离婚怎么分割没有产权证的期房呢,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公房处理问题曾作出《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司法解释,主要有如下规定:
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由于一直以来对夫妻住房公积金的归属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可见,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住房公积金,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住房公积金是指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夫妻离婚未办收养手续
首先,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如果收养孩子,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之前,如果条件允许,应该去办理领养手续。
其次,虽然该案例中,当事双方在领养孩子的时候没有办理领养手续,但是已经形成事实的领养关系。那么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再次,如果当事双方不能与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应该按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确定抚养权,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华律网律师按,夫妻在离婚诉讼中经常会遇到房产如何分割的矛盾,特别是对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期房,离婚时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如何分割呢?
华律网律师结合下面客户案件,解答如下:
【案例咨询】
王小姐和李先生2009年共同出资购买位于浦东新区唐镇一套商品房,约定2011年10月份交房。2010年5月他们登记结婚。婚后没有孩子,现在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现在房子价值400万,还有100万银行贷款没有归还,请问如何分割?
华律网律师认为,按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分割共有财产,首先应判断共有关系...
夫妻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处理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夫妻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处理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