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处理,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

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问题?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夫妻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处理、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夫妻离婚未办收养手续怎么办、夫妻离婚怎么分割没有产权证的期房呢,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夫妻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处理,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

本文目录一览:

1、 夫妻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处理

2、 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

3、 夫妻离婚未办收养手续怎么办

4、 夫妻离婚怎么分割没有产权证的期房呢

一、夫妻离婚时共同居住的公房如何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离婚时公房处理问题曾作出《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司法解释,主要有如下规定:

一、夫妻共同居住的公房,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离婚后,双方均可承租:

(一)婚前由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姻关系存续5年以上的;

(二)婚前一方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

(三)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建房取得的公房承租权,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五)婚前一方承租的公房,婚后因该承租房屋拆迁而取得房屋承租权的;

(六)夫妻双方单位投资联建或联合购置的共有房屋的;

(七)一方将其承租的本单位的房屋,交回本单位或交给另一方单位后,另一方单位另给调换房屋的;

(八)婚前双方均租有公房,婚后合并调换房屋的...

二、夫妻离婚时如何处理住房公积金

由于一直以来对夫妻住房公积金的归属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1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男女双方实际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可见,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住房公积金,依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个人财产,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住房公积金是指什么?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三、夫妻离婚未办收养手续怎么办

夫妻离婚未办收养手续

首先,根据《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如果收养孩子,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之前,如果条件允许,应该去办理领养手续。

其次,虽然该案例中,当事双方在领养孩子的时候没有办理领养手续,但是已经形成事实的领养关系。那么根据《收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再次,如果当事双方不能与子女解除收养关系,那么在双方离婚时应该按照父母与子女的关系确定抚养权,根据《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四、夫妻离婚怎么分割没有产权证的期房呢

华律网律师按,夫妻在离婚诉讼中经常会遇到房产如何分割的矛盾,特别是对于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期房,离婚时还没有办理出产权证,如何分割呢?

华律网律师结合下面客户案件,解答如下:

【案例咨询】

王小姐和李先生2009年共同出资购买位于浦东新区唐镇一套商品房,约定2011年10月份交房。2010年5月他们登记结婚。婚后没有孩子,现在夫妻感情不和,准备离婚,现在房子价值400万,还有100万银行贷款没有归还,请问如何分割?

华律网律师认为,按法律规定,共有财产分为两种:一种是共同共有,共同共有多存在于具有特殊关系的人之间,如夫妻、家庭之间,即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另一种是按份共有,即共有人按各自享有的份额对共有财产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

分割共有财产,首先应判断共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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