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和赠与有什么不同,遗嘱会部分无效吗

遗嘱和赠与有什么不同吗?遗嘱的部分无效?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遗嘱和赠与有什么不同、遗嘱会部分无效吗、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如何的、遗嘱继承的特征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遗嘱和赠与有什么不同,遗嘱会部分无效吗

本文目录一览:

1、 遗嘱和赠与有什么不同

2、 遗嘱会部分无效吗

3、 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如何的

4、 遗嘱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一、遗嘱和赠与有什么不同

遗嘱和赠与有什么不同

1、接受权利的主体范围不同

在遗赠中,接受遗赠权的主体只能是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而在遗嘱继承中,接受遗嘱继承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以内的人。

2、表示接受、放弃权利的法律规定不同

继承法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在遗嘱继承中,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3、是否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不同

受遗赠人只享受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承担清偿死者债务的义务。如遗赠人生前负有债务的,应先用遗产清偿债务,剩余的遗产再执行遗赠,但受遗赠人本身不负有清偿的义务;

遗嘱继承人既有依遗嘱...

二、遗嘱会部分无效吗

张老先生和郭老太夫妇是同厂职工,上世纪九十年代末,单位房改时,二人以张老先生的名义,在海淀区购买了一套三居室住房。

不久郭老太去世,其子张-华一家就搬到这套三居室中,与张老先生共同生活,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张老先生的两个女儿则偶尔来看老人。二女儿认为其兄张-华有侵吞老人房产的企图。

张老先生见状,为避免以后发生纠纷,便立下遗嘱:将其名下的这套三居室房屋留给儿子张-华所有,其他人不得干涉。遗嘱下方有张老先生的签名和日期。

在张老先生去世后,其二女儿为分遗产,将张-华及其大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房屋虽然登记在张老先生的名下,但这是他与郭老太婚后所得,应属二人的共同财产,他仅有一半的产权,另一半属于郭老太。张老先生的遗嘱是自己书写的,有签名和年月日,形式合法,但他仅能处分这一半的房产。由于郭老太去世时没有遗...

三、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如何的

遗嘱继承的诉讼时效是如何的

遗嘱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同时发生。当然,应当首先确定遗嘱合法有效,否则不适用继承法规定。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合法遗嘱(如公证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后,继承人对遗嘱有异议的,应当去法院起诉确定遗嘱的法律效力,没有异议的,按照遗嘱执行,遗嘱继承人可以持遗嘱和立遗嘱人的死亡证明比例财产过户。有的地方则规定先比例遗嘱继承公证书再去过户。这里,如果没有其他继承人有异议,就没有诉讼时效问题,只有需要过户的财产的过户问题。

但,如果遗嘱有效,其他人侵犯遗嘱指定的财产,遗嘱继承人应当自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3年内起诉,不知道的,起诉时间最长不超过20年。这就是诉讼时效...

四、遗嘱继承的特征有哪些

一、遗嘱继承的特征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

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

3.遗嘱继承人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相同,但遗嘱继承不受法定继承顺序和应继份额的限制。

4.遗嘱继承的效力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

二、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三、遗嘱继承与法定继承的区别

(一)法定继承是指按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和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的继承。遗嘱继承是指按被继承人生前所立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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