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特有财产制度?如何理解约定财产制约?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如何理解特有财产制、如何理解约定财产制、如何判定夫妻的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效力呢、如何判定婚前财产的归属呢,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1、 如何理解特有财产制
2、 如何理解约定财产制
4、 如何判定婚前财产的归属呢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释义:本条是关于夫妻特有财产的规定。
一、什么是夫妻特有财产,夫妻特有财产也称夫妻保留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夫妻约定,夫妻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
二、关于特有财产的分类,根据产生的原因不同,特有财产可分为法定的特有财产和约定的特有财产。
第一、法定的特有财产,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所确认的夫妻双方各自保留的个人财产。
第二、特有财产制,就是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制时,基于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夫妻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
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以协议的方式,确定夫妻财产关系的夫妻财产制,是法定财产制的对称。是夫妻用协议的方式,对婚前以及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归属,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处分,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清偿,婚姻解除时的财产清算等问题进行约定,并排除法定财产制的适用。
2、约定财产制有什么特点?
(1)主体的特殊性,限定在夫妻之间
(2)适用法律的特殊性:不适用《合同法》,仅可主用其规定。以身份关系为前提。
(3)内容上的特殊性:可涉及现有财产,也可涉及将来可能取得的财产;不仅涉及财产所有权的归属,还涉及夫妻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及处分,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的清偿,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清算及分割等。(一般的债权或物权合同的内容没有这么复杂)
3、约定财产制的内容有哪些?
(1)...
如何判定夫妻的财产约定对第三人的效力呢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由此可见,夫妻的财产约定只有在夫或妻对外负有债务,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对第三人有效。对于第三人不知道该约定时,则对第三人不发生法律效力。至于如何认定第三人知道该约定,应由夫或妻一方负举证责任。如果夫妻一方有证据证明第三人知道夫妻之间存在关于财产各自所有的约定,那么该第三人就不能要求另一方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
遗产所有人邵*谦、颜*稳于1934年左右结婚,1937年10月生育邵*宇,1939年9月生育邵*直,1945年3月生育邵*源。邵*谦之父邵*轩于1938年死亡,1940年邵*谦兄弟分家,邵*谦分得房屋两处(一处已于1954年卖与付宇文),所存即现在被告谭*君、邵*鲁居住之古蔺镇胜蔺街236号房屋。邵*谦之妻颜*稳于1946年死亡。1948年邵*谦与谭*君结婚,1949年7月生育邵*鲁,1952年8月生育邵*英(女)。1952年邵*谦服刑,1961年回家,1992年向房管部门申办房屋产权证。房屋产权证载明该房屋面积为混合结构20.48平方米,木瓦结构为107.64平方米,共计128.12平方米。1995年邵*谦死亡,2002年5月谭*君将该房屋产权证上的邵*谦的名字变更为谭*君,原告邵*宇、邵*直、邵*源与被告谭*君、邵*鲁协议分割该房产未果,诉...
如何理解特有财产制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如何理解约定财产制、如何理解特有财产制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