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小编分别给大家介绍一下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一回事吗、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购房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询在线客服。

3、 购房合同的无效情形有哪些
4、 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一回事吗
不是。
成立不一定生效。
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和产权过户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生效要件。登记是房屋产权转移的必要条件,而非房屋买卖合同的生效要件。房屋买卖合同只要具备书面形式、行为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等合同的一般生效条件,即为有效成立,双方当事人必须信守。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前,一方无正当理由的,应责令其继续履行:买受人没有支付房款,应责令其支付;出卖人没有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使用或管理的,应责令其交付;未依法完纳契税办理契证的,应着其纳税办证;未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着其补办。
同时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都将构成违约,承担违约责任;若合同规定了定金和违约金责任,一方违约后也应当承担定金和违约金责任。因此,我...
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
我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除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合同要经过特别程序后才产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外,如果合同签订双方对合同的生效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实践中,双方都会在购房合同中对合同的生效时间进行明确约定,一般多以“双方签字盖章之日”作为合同生效时间,双方一旦在合同上签字盖章那么合同就产生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法律、行政法规尚未对购房合同的生效作出强制性要求,购房合同的生效不以登记为前提,故是否在房管部门进行备案登记不影响合同的法律效力。
购房合同生效后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第一、当事人必须遵循合同约定,依诚实信用原则...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三)开发商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四)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五)开发商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六)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购房人无法取得房屋;
(七)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八)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九)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误差比绝...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更好的住所成了人们的一大追求,有人拼搏了大半辈子就为了有个安稳舒适的家。如果在购房成交了之后都必须签订一份合同来保障好双方的利益。那么购房合同里面有哪些内容呢,在签订之前是需要了解清楚的。
一、购房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方面: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4.交付约定,包括期限、逾期违约责任、设计变更的约定、房屋交接与违约方责任等;
5.质量标准,包括装饰、设备的标准、承诺及违约责任和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转的承诺、质量争议的处理等;
6.产权登记和物业管理的约定...
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一回事吗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购房合同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购房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是一回事吗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同时可以咨询在线客服。